说不清道不明的流氓
文/靖介
北京人牛玉强,因“抢了一顶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个人”,1984年“严打”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牛玉强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时,两次减刑,刑期至2008年2月13日。因患严重肺结核,牛玉强1990年保外就医,并在北京娶妻生子,还申请到了低保。
2004年4月,牛玉强被收监。新疆建设兵团监狱管理方称,至1992年,牛玉强保外就医逾期11年9个月28天未归,其余刑时间将顺延至2020年2月21日。
如果有时间跑到大街上采访路人,问他们:知道什么叫“流氓”或是“流氓”是什么意思。年轻人大多挠头回答不出,知道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据史料记载,从秦汉时期就有相关流氓的记载,演变至今看法不同说法各异。流氓一词就是一个宽泛和广义理解的范畴,没有统一确定的定义。
倒是我们家弄堂口晒太阳的老奶奶对“流氓”解释很干脆:吹口哨的、衣服怪模怪样的、黄头发的、抽烟喝酒的、还有粗声粗气说话的都是流氓。如果老奶奶知道铁道部长刘志军和他18个情妇的故事、城管纠结人马乘人外出买菜的时候合力推到合法建筑的故事、钱云会死因一直被网友质疑的事情、老百姓为了合法权益上访被老爷押进精神病院治疗的事情……按照老奶奶的判断,到底谁是流氓?估计老奶奶是没有能力判断的。
看了牛玉强被“流氓罪”的名义毁了一辈子,很同情。我怀疑牛玉强的名字有点不大吉利,这个“牛”字和其他字放在一起,一目而过容易误解为“牛人XXX”,容易吸引眼球。牛玉强在经历了若干苦难以后,果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都知道我国最后一名流氓罪犯人刑期被延至2020年,确实很牛!
在那个流氓横行8384的年代,上至天朝下至草民,没有人搞得清楚什么叫流氓。诡异的“流氓罪”却产生了,堂而皇之地写入《刑法》,只要行为过激都算流氓。在青天白日下行走的人都有可能从良民转化为流氓。当时看来,骂人(主要是骂领导),打架,砸玻璃,抢个帽子……都算流氓。牛玉强当时就是“抢了一顶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个人”被判死缓,就差一步吃“花生米”。
好在《97新刑法》取消了流氓罪的罪名。为什么取消?可以延伸阅读搜索百度,这里不作解释,此处省略000000字。当设定流氓罪的时候,人人都是流氓;当取消流氓罪的时候,人人就不是流氓。有事的说事,有理的说理,人人倒也活得自在。
牛玉强从84“严打”被抓至今掐指算来也有27年,这期间(包括保外就医)没有重犯任何罪行,说明牛玉强已经认罪改过自新了,主观上消除了恶性,已经夹着尾巴做人了,何况他当初犯下的“流氓罪”在97年以后已经取消了,再不依不挠地抓他回来收监服刑,是否有些过头和不符合人性了呢?当然新疆监狱管理方的做法没有错,至少他们是在严格执法。但是就牛玉强个案新疆监狱管理方能否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不至于把自己当作行尸走肉僵化执法的工具吧?值得思考。
延伸阅读:
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作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时,曾对“流氓”一词作过如下界定:“流氓等于无赖子加上壮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我的言论时常被人扣上“流氓”的帽子,有些有知识缺常识的哥们(姐们)毛不懂地吓咋呼靖介是另类,在装B。实际上,按照鲁迅的观点,只要思想不堕落流氓是好的,非儒即侠。就像狼群中也有“灰太狼”一样。
清朝,对流氓称谓有教强的地方色彩,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四川谓蝈噜子,天津称混混儿或混星子,上海叫白相人,痞徒,瘪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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