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领导下井靠不住
(2010-07-08 2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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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领导下井靠不住
文/靖介
国务院:煤矿领导要轮流带班和工人同时下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4: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会议强调,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全部职工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二要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这是一则国务院安全工作会议节选内容。针对前段时间矿难频发的现象,国务院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矿井安全生产精神和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国务院的会议无疑是及时的,思路是明确的,态度也是很坚决的。有良知的民众以及矿工们肯定举双手双脚支持。如果深入地细想一下,仅靠这百把来字的《要求》想要管住地方的衣食父母,未免也太悬了,还是令人心存疑问,放心不下的。
国务院的要求肯定不会事无巨细地宏篇大论,这百把字可谓是字字珠玑,令人振奋。但是必要的惩罚措施缺失,很容易流于形式,空喊口号。或许给民众留下不踏实的印象,留下不信任的遐想空间。
国务院的要求很明确,也很清晰。就是要求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换句话说,就是要求企业干部在上班时间和矿工们同处在一个工作环境。一般智商正常的人都能理解这句话的要求和内涵。
事实上,有个奇怪的现象,中央的要求传到地方往往就变样了,变了味了。这个味道有点苦,还有点酸,这些只有当事矿工才能体味到。一般老百姓都知道这样一个规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旦让基层老爷们想出了对策,实际上已经宣布了这条政策的死亡,或是说名存实亡。
不是说地方老爷们有多坏或是有多狠!只是地方老爷们有点狡猾,贪生怕死、欺上瞒下、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而已。
就拿企业领导和矿工同下井、升井来说。首先要求没有说清楚到底需要哪级“领导”陪同下井,是单位里的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值班长、班(组)长?如果有单位领导急中生智,在原来一直下井工作的矿工兄弟中,按照程序,突击提拔中央认为符合要求的“干部”,再让他带领众兄弟们下井干活,这算不算违规、违纪呢?……
其次,按照法理来说,任何一部法律假如没有惩罚的条款,那这部法律本身就是废纸一张,毫无约束力和执行力。如果套用此概念,很显然这条《要求》没有提及任何惩罚精神。例如,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或是行政责任等;形象地说,如果发生了矿难,最后矿工们都牺牲了,可是领导没有在井下,没有死,逃过了一劫。那应该追究领导什么样的责任呢?莫不是来一句,确有此事,查无实据(依据)吧?
最后,看似大快人心的《要求》却干扰了正常的管理秩序。请问既然有企业主要领导不顾安危,亲自撸袖坐镇指挥安全工作,那还要单位里的安全机构干什么?还要各级地方安监干什么?这帮人完全可以立马解散、分流、下岗回家。
写完上述疑虑和对《要求》的看法,心里舒坦了不少。但是悬着的一颗心始终放不下来,因为这样的《要求》本质就很假、很大、很空,如果没有执行力可言,形同一纸空文。有一点可以确信,衣食父母们歌照唱、舞照跳、二奶照样泡……绝对不会按照要求下井殉葬。《要求》最大的功劳在于,如果再出现矿难的时候,大老爷们能拿出些扯淡的依据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