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良知的罪与罚——关于忒拜三部曲
(2009-06-03 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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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良知的罪与罚——关于忒拜三部曲
罪
俄狄浦斯对于自己杀父娶母这个罪行在《俄狄浦斯在科洛诺斯》中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他是杀了人,但是不能说他犯了杀父娶母的罪,原因如下:
一、他的父母得到他将“杀父娶母”的神谕时,他尚未出生。
二、他是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了自己的父亲,然后又娶了自己的母亲。
三、当时他在三岔路口上面对的是一个要杀他的人。他说:“当一个人要杀你的时候,你会先问他是不是你的父亲吗?”他那时候完全没有杀父的动机,而是出于自卫。
所以他的观念是,他在法律上是没有杀父之罪的,但是毕竟有了“杀父娶母”的行为,所以在神的面前他是一个有污点的人,在道德上他是一个有罪的人。
罚
但是在忒拜的其他人看来,他确实是犯了“杀父娶母”的大罪过,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被石头砸死或被流放。俄狄浦斯自己选择的惩罚是自瞎双眼,然后流放自己。为什么他要选择这样的方式来惩罚自己?
其实在《奥瑞斯提亚》三部曲中奥瑞斯提斯的“罪与罚”与俄狄浦斯的有着一样的人性深层的东西。奥瑞斯提斯为父报仇是正义之举,杀母却会犯下滔天大罪。假如不杀母为父报仇,他又感到痛苦不堪,可是真的这样做了以后,却又使他掉进了罪恶、受尽精神折磨的深渊。
使他感到如此痛苦是因为人类内心深处的良知。从心理层面讲,在人的内心同时有两种良知——日性良知和月性良知。日性良知的内核是理性、正义、道德,表现为对父权的服从,所以奥瑞斯提斯受到日性良知的驱使而产生杀母的冲动一发而不可收;而月性良知的内核是感性,如同情心、呵护、温暖、感动,表现为对母亲的爱,所以在他杀了母亲后,月性良知对他的作用越来越强,他于是感到越来越痛苦以致无法自拔。
这两种良知都是人性深层所蕴藏的东西,很难用纯粹的对错去判断。默里·斯坦因(《日性良知与月性良知》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这两种理念、力量的斗争,各自都有正义的一面和自身局限。最后斗争的结果是一方压倒另一方,但是无论哪方是强势,结果都是不完满的。奥瑞斯提斯的手上沾上了母亲死亡的血后,月性良知越来越强,并占强势地位而使他陷入疯魔。虽然他为父报仇符合当时男性社会的社会规范,但他所杀的人却恰是他的母亲,因此这并不是单单靠社会伦理与规范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更深层更主要的是他的血缘本质在起作用。
俄狄浦斯选择这么一条残忍的受惩之路,主要不是因为外在法律的要求(因为他认为自己在法律上没有杀父娶母的罪)或神的强迫(神并没有像《奥瑞斯提亚》三部曲中的复仇女神迫害奥瑞斯提斯般迫害他),而是因为内在的道德自觉和良知的推动,更深入地说,这种良知是日性即父性良知,他杀了父亲严重违反男性社会的制定的规范,所以日性良知最终使他受到惩罚而走上自瞎流放的路。
俄狄浦斯虽然不承认自己有杀父娶母的法律上的“罪”,但是他也默默承受了所有的“罚”。在雨果的《悲惨世界》里有一句话与他这里有异曲同工之点:“他(冉阿让)自己组织法庭,他开始审问自己,他承认自己不是一个无罪的人,受的处分(因为打破玻璃窗偷了一个面包,后数次越狱而过了19年的牢狱生涯)也没有过分。”
按照俄狄浦斯剧情的发展,读者有可能想到他应该会自杀来赎罪的,可是结局并不如读者这种的想法发展。那么索福克勒斯为什么没有将俄狄浦斯的结局写成自杀而是如上面这样的结局?除了英雄传说中俄狄浦斯最后并没有自杀的记载的这个原因外,应该还有作者对于这个人性的悲剧赋予的人性的怜悯。因为这个悲剧的源头是植根在人类内心的良知。
在《奥瑞斯提亚》三部曲的结局中,最后是采用了妥协的办法来解决问题——雅典娜女神最关键的一票救了奥瑞斯提斯,并且“收买”复仇女神使她们放弃逼迫奥瑞斯提斯,才换来他个人的赎罪。而索福克勒斯则是给了俄狄浦斯一系列“赎罪”的折磨后,让他平静的死去,并且最后赋予了他一定的“圣洁”的力量。在《希腊文学史》(吉尔伯特.默雷著,上海译文出版社)264页中说:“当老人俄狄浦斯和他的女儿安提戈涅长期漂泊仿佛已涤除了天罚的毒害时,他的另一个女儿伊斯墨涅从忒拜带来神谕的消息,神谕说他的尸体必须保持其‘圣洁’的力量——超自然的神奇力量,任何国家只要能保持他的尸体,就可获得神圣的保障。”作者最后让俄狄浦斯宁静地死在一个只有他自己和忒修斯知道的地方也是出于对人类灵魂所犯的罪恶的怜悯和同情,“因为死亡足以消除一切罪过。”(吉尔伯特.默雷著,上海译文出版社,260页)
总的来说,忒拜三部曲中的罪与罚其实是一种悲剧的命运性体验,对俄狄浦斯来说更贴切的说是命运无情的捉弄,导致这样“罪与罚”的本质原因是人的局限和人与神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