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文化杂谈 |
分类: 北晨报反腐 |
于成龙的“遗产”
文/赵炎
《北京晨报》10月3日A15版,责编:蔡辉
话说明王朝终于未能扛住各种内耗,煤山一吊而魂魄散。顺治末,国力渐复,民心思定,许多有识之士摒弃了朝代更迭的遗恨,转而与政府合作。崇祯年间的山西籍贡生于成龙便是其中之一。
从顺治十八年应诏入官,到康熙二十三年逝于任所,二十余年间,于成龙履职六省,卓异三荐,累至封疆,廉吏第一,至而名垂青史,为后人留下的不仅是一只破箱和瓦缸,而是震铄古今、永为镜鉴的精神遗产。
于成龙离开家乡时,曾发誓“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何谓“天理良心”?不外乎使民安居乐业而已。
古来廉吏准则,民生、教化、理讼,三位一体,具是为民。《诗经》早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初念一出,毕生固守者,民谓之父母;中途动摇者,轻则丧身,重则丧邦。誓言与信念之决定意义,可见一斑。
于成龙正是自始至终秉承了这一信念,才能将六户之罗城治理得欣欣向荣,才能食糠代粮、薪俸济民,才敢于只身入匪窝平定“东山之乱”,才有了词讼、断狱方面的各种传奇,才能于整肃吏治方面痛革积弊,“宽严并济,人所难学”,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庶民欢呼雀跃。
他的一生,是守住初心的一生,心有定力,正念坚固,心地清净,光明磊落;他的一生,是屈己伸民的一生,不为喧嚣而迷惑,不为名利而心动,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时刻以百尔小民为念。
于成龙为官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埋头苦干,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有一种永远不服输的精神。初入官场,他先后遭遇两个困局,一在广西罗城,一在四川合州。清初对西南偏远诸地治力未及,致使恢复最慢,匪盗横行,民生凋敝,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是时,罗城仅六户,而合州三县,丁口只百余人,正赋14两,形同鬼蜮。
他治理两地,差不多都是从“光杆司令”开始的。没有办公室,他住庙宇;没有垦荒的百姓,他招抚流民;没有剿匪的兵丁,他训练乡民,并亲自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深入田间地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用了不到八年的时间,两个地方先后出现了翻天覆地之变化,人口骤增,到处良田,邻盗归附,库藏有余。在这八年里,他除了应邀给广西巡抚金光祖写过两个建议性条陈之外,未见其他的豪言壮语。不尚空谈,尤重实干,决心、力度和目标,都切实体现于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堪为百官楷模。
太史公曾首创“循吏”一传,其中囊括了若干清官良吏,甚至还有不少酷吏,览之大观,无出一“循”字,如循法、循公、循仁、循义理者皆有,而施政执法之创新者却寥寥。于成龙之所以被誉为“千古廉吏第一”,或因为他本非一个囿于现有成法和章程的人。
如清代军纪有“未奉邻(令)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而于成龙在罗城剿匪,却罔顾此令,是为不“循”,然效果颇佳;再如“原主认业”,乃历朝先例,说白了就是房产土地的原主人避乱于外,若一旦归来,不管如今所居何人,土地何人耕种,都要按例退还。但他在黄州却实行“禁止原主认业”的政策,极好地解决了新附百姓定居与垦荒的问题。
于成龙的创新行政,可用“敢作为、会作为、有作为”来比拟,绝不明哲保身、推诿扯皮。一言以蔽之,就是有担当。按察福建期间,他曾大规模地为“通海”疑犯翻案,此举与朝廷的“海禁”政策是严重相悖的,面对同僚警告,他大呼:“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选拔官吏方面,清政府照搬张居正的“考成法”,于成龙亦很不以为然,他认为两朝国情不同,死板模仿,必然导致真正的人才“困于百里,深为可惜”!为此,他屡屡上疏为朝廷推荐德才兼备作风过硬的干才。
值得一提的是,他虽然不屑“考成法”,却使用过具有“考成”性质的衣袋,相当于记事簿吧。说是他在黄州抓强盗,常扮田夫、旅客或乞丐,跟便衣警察似的。由于强盗太多了记不住,他就让人在衣内缝制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逐一拘捕归案。升任直隶巡抚后,随从认为衣袋用不着了,他却笑说:“此袋昔贮盗,今以贮奸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
于成龙留给后人的“遗产”还远不止这些,若深入研究,横无际涯,气象万千;若潜心效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这些“遗产”的一切辉煌,均源于那颗“古仁人之心”——以天下为己任、为万民谋福祉的崇高信念。笔者个人认为,信念是可以遗传的,低头反求诸己,抬头身体力行,今人若以于成龙之信念为政,辅之务实创新,“政通人和”的佳话怕是不难演绎。(赵炎)
本博其他精彩博文阅读:
http://bjcb.morningpost.com.cn/html/2014-10/03/content_313352.htm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