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词“礼貌性性交”有文化元素
文/赵炎

今天在新浪微博发现一新生词汇,叫“礼貌性性交”,据相关人士解释,大意是这样的:某男对某女大献殷勤,某女虽不爱某男,但出于礼貌,于是就答应了某男的性要求;或者某女对某男甚有好感,并暗示可以献身,某男虽不爱某女,亦感觉某女容貌不美,但出于礼貌,遂同意脱衣相就。
浏览完网友的数百条评论,可以汇总出五点意见。一是性爱自由论,即只要男女双方有好感,彼此不讨厌,发生性关系就无伤“大雅”;二是唯欲望论,即所谓礼貌,不过是泄欲的一块遮羞布而已,说白了,就是找借口;三是性情分离论,即将传统的先爱后性改变为先性后爱,或干脆无爱亦有性;四是交往的终结,即男女双方有可能因为礼貌性性交而结束一段缘;五是虽有乱交之嫌,但亦有存在的价值,如寻找自信、疗治孤独、释放压力等等,且礼貌在先,无后遗症。
笔者以为,上述五点意见能立足现象探求本质,都对,也都不全对。原因就在于没有从该现象的形成根源上展开挖掘。
中国人是压抑得太久了,有所释放还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不但如此,即使在今天,这种释放依然还要承受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诸规范的责难,但凡接受正统教育的人,这种责难无疑还是一种压力,是发自内心的、无法脱略形迹的压力。所谓文化的魔咒,莫过于此。
在一个“唯礼是大”的国度里,将礼貌与性交有机地组合起来,赵炎以为,是一个天才的文化创举。
礼貌的概念,原本是一种规范,是给予,是尊重,是肯定,是唯他论的;而美好的性交,前提也应是男女双方互相给予、尊重、肯定,也具有唯他特点。二者在文化本质上互有包容性,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中国文化自古以来就不排斥性,阴阳合欢之道在某些时期还上升到“天伦”的高度,就是理学禁欲思想的盛行,也是因特定历史条件和民族灾难为前提的产物,如北宋靖康之耻中六千女子被虏之惨剧,直接引发出“二程”与朱熹对于女子贞洁的关注与思考(赵炎将在近期撰文系统阐述这里面的原因),于是,便有了著名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言论,其潜台词还是“非礼”。若是“唯礼”的性交(夫妻之间),理学家们并未过多干涉,他们也无法干涉。
社会进步到今天,“唯礼”的框框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有所“慨而慷”就难免了,夫妻之间不“唯礼”,尚且叫婚内强奸,普通两性之间不“唯礼”,那是刑事犯罪。也就是说,中国文化里的所有性交行为,原本都是应该“唯礼”的。
我们常说,泱泱大国是礼仪之邦,关联到每一个具体的大国国民,自然也是礼仪之人,骨子里的文化因子,无法磨灭,也无需磨灭。在长期性压抑的条件下,通过对礼文化的探索和发酵,礼貌性性交便应运而出现了。
礼貌性性交,其文化核心就在“唯礼”上,无论在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它的“你情我愿”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说它是借口也好,说它是为泄欲也罢,甚至说它是乱交、是交往的终结,都可以,那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与第三人无关。
礼貌性性交,其文化表象就在彼此之间的尊重上,与“换妻”、乱伦、兽交等等畸形性交有着文化上的本质区别,前者是文化的正觉,后者则是反文化的异端。
礼貌性性交,不违法,合人性,更无社会危害,这是文化的革命,是莫大的文化贡献。(赵炎)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