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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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基字〔2002〕19号
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验区的实际,我厅对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做了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