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氏注解《滴天髓》(21)、官杀
(2012-04-17 18: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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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命理学官杀生克五行杂谈 |
分类: 【命书连载】 |
官杀混杂来问我,有可有不可
原注:杀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杀也,各立门墙者,不可混也。杀重矣,官从之,非混也;官轻矣,杀助之,非混也。败财与比肩双至者,杀可使官混也;比肩与劫财两遇者,官可使杀混也。一官而不有生印者,杀助之,非混也;一杀而遇食伤者,官助之,非混也。势在于官,官有根,杀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杀,岁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势在于杀,杀有权,官之势依乎杀;依杀之官,岁扶之而混杀,不可也。藏官露杀,干神助杀,合官留杀,皆成杀气,勿使官混也;藏杀露官,干神助官,合杀留官,皆从官象,不可命杀混也。
彭氏解:《滴天髓》是讲命理及干支阴阳五行之理的书。重点在理,提倡先明理,再应用。原著在谈过八格的概念之后并没有马上讲八格的用法。到了本节,也只是选择了八格应用中最容易混淆最不好处理的官杀混杂和伤官见官来论述。对于以命理研究为目的的读者来说,这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对于应用命理的人,也有相当有益的指导意义。
对于八格应用,最简明的书是《子平真诠》。重视八格应用的人得细细研究它,从中一定能找到有效的应用手法。但作为一个不是为了混饭的明眼高手,不能只知道子平这一块命理知识,据我所知,命理就有三大块,最简明实用的是子平命法,它以八格为主体。最玄妙的是鬼谷子的纳音变化;最古老而又神奇的是果老星宗。八格论命只是子平命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若要研究完整的子平命法,还得细读《渊海子平》。比如,《渊海子平》中的十干体象是一项少不得的内容。
在八格里面,原著为何只论官杀混杂而不论其它混杂?官即正官,杀即偏官,都是克我日主之物,正官是阴阳相克,只要正官不变性,必是善意的管理。正官与日主必是一阴一阳,正官克身本就符合阴阳之道。《子平真诠》还确定它为吉神,而杀是凶神,原因就在于,杀与日主是阴阳同性,同性相克容易失去中和之道。在官杀混杂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日主是否承受得了官杀的压力。
八格论命若不先安顿好日主,又如何能寻找格的旺气与日元的关系。正是居于这个原因,所以原著在论八格应用中,首先来讲官杀混杂。
后面任氏举了很多例子,不仅列举了官杀官混杂的例子,而且也用大量的实例讲解了有关官杀的其它组合应用。虽然详细,但没有抓住要害。原著所谈官杀混杂,并非停在于官杀什么时候属于真混,什么时候是假混这一个点上,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官杀混杂,面对官杀混杂,首要的是如何安顿好身主。
原文“官杀混杂来问我,有可有不可”本身就道出了单纯用十神概念,有很多情况是说不清楚的,必须结合具体的干支,日干是什么?官杀是什么?十天干秉性各异,如何能一概而论。这句话当然也包含了真混假混,象去杀留官这类假混,日元与官杀是什么干支就显得不是很重要,当然可混了。正象社会上有些行当,秉性不同的人也都能做官一样的道理。
任氏曰:杀即官也,身旺者以杀为官;官即杀也,身弱者以官为杀,日主甚强,虽无制不为杀困;正官相杂,但无根亦随杀行。去官不过两端,用食用伤皆可;合杀总为美事,合来合去宜清。独杀乘权,无制伏,职居清要;众杀有制,主通根,身掌权衡。杀生印生身,龙墀高步;身任财而财滋杀,雁塔题名。若杀重而身轻,非贫即夭;苟杀微而制过,虽学无成,在四柱总宜降伏,休云年逢勿制;以一位取为权贵,何必时上尊称。制杀为吉,全凭调剂之工借杀为权,妙有中和之理,但见杀凌衰主,究必倾家,弗谓局得杀神,遂许显豁。书支,“格格推详,以杀为重”,是以究之宜切,用之宜精。杀有可混不可混之理,如天干甲、丙、戊、庚、壬为杀,地支卯、午、丑、未、酉子,乃杀之旺地,非混也;天干乙、丁、己、辛、癸为官,地支寅、巳、辰、戌、申、亥,乃官之旺地,非混也。如干甲乙支寅,干丙丁支巳,干戊己支辰戌,干庚辛支申,干壬癸支亥,以官混杀,宜乎去官;如干甲乙支卯,干丙丁支午,干戊己支丑未,干庚辛支酉,干壬癸支子,以杀混官,宜乎去杀,年月两干透一杀,年月支中有财,时遇官星无根,此官从杀势,非混也;年月两干透一官,年月支中有财,时遇杀星无根,此杀从官势,非混也,势在于官,官得禄,依官之杀,年干助杀,为混也;势在于杀,杀得禄,依杀之官,年干助官为混也。败财合杀,比肩敌杀,官可混也;比肩合官,劫财挡官,杀可混也,一官而印绶重逢,官星泄气,杀助之,非混也,一杀而食伤并见,制杀太过,官助之,非混也。若官杀并透无根,四柱劫印重逢,不但喜混,尚宜财星助杀官也。总之日主旺相可混也,日主休囚不可混也。今将杀分六等,此余所试验者,分列详细于后,以备参考。
例一、任氏原例
戊子 甲寅 戊午 甲寅 |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任氏解:戊土生寅月寅时,土衰木盛,最喜坐下午火,生拱有情,正谓众杀横行,一仁可化。子水之财,生寅木不冲午火,其情协,其关通。尤羡运走南方火土,所以早登黄甲,出仕驰名。
戊午 丙辰 庚寅 丙戌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
任氏解:此造干透两杀,支全杀局,所喜戊土原神透出,是以印化杀;寅木本要破印,尤喜会火,反培土之根源,巧借栽培。至己未运中,科甲连登;庚申辛酉,帮身有情,驰名宦海,裕后光前后。
戊辰 戊午 壬辰 甲辰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任氏解:此造四柱皆杀,喜支坐三辰,通根身库,妙在无金,时透食神制杀。辰乃木之余气,正谓一将当关,群凶自败。至癸亥运,食神逢生,日主得禄,科甲连登;甲运仕县令;子运衰神冲旺,不禄。
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任氏解:此造火长夏天,旺之极矣。戊癸合而化为忌,还喜壬水通根身库;更妙年支坐丑,足以晦火养金而蓄水,则癸水仍得根,虽合而不化也。不化反喜其合,则不抗呼壬水矣。是以乙卯甲寅运,克土卫水,云程直上;至癸丑运,由琴堂而迁州牧;及壬子运,由治中而履黄堂,名利裕如也。
癸巳 戊午 丙午 壬辰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此铁樵自造(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时),亦长夏天,与前造只换一丑字,天渊之隔矣。夫丑乃北方之湿土,能晦丙火之烈,能收午火之焰,又能蓄水藏金。巳乃南方之火,癸临绝地,杯水舆薪,喜其混也。不喜其清也。彼则戊癸合而不化,此则戊癸合而必化,不但不能助杀,抑且化火为劫,反助阳刃猖狂。巳中庚金,无从引助,壬水虽通根身库,总之无金滋助,清枯之象,兼之运走四十载木火,生助劫刃之地,所以上不能继父志以成名,下不能守田园而创业,骨肉六亲,直同画饼,半生事业,亦似浮云。至卯运,壬水绝地,阳刃逢生,遭骨肉之变,以致倾家荡产。犹忆未学命时,请人推算,一味虚褒,以为名利自如,后竟一毫不验。岂不痛哉!且予赋性偏拙,喜诚实不喜虚浮,无谄态,多傲慢,交游往来,每落落难合,所凛凛者,吾祖吾父,忠厚之训,不敢失坠耳。先严逝后,家业凋零,潜心学命,为糊口之计。夫六尺之躯,非无远图之志,徒以末技见哂,自思命运不济,无益于事,所以涸辙之鲋,仅邀升斗之水。限于地,困于时,嗟乎!莫非命也!顺受其正云尔!
壬辰 壬子 丙寅 癸巳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任氏解:此造壬癸当权,杀官重叠,最喜日坐长生,寅能纳水,化杀生身,时归禄旺,足以敌官;更妙无金,印星得用,煞势虽强,不足畏也。至丙运帮身,又逢己巳流年,去官之混,捷报南宫,出宰名区。
甲子 乙亥 己巳 丁卯 |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
此造官遇长生,杀逢禄旺,巳亥虽冲破印,喜印木仍能生火,寅运合亥,化木生印,连登甲榜。庚辰辛巳制官服煞,失幡皂盖,出守大郡,名利两优。
丙辰 丁酉 庚午 戊寅 |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
此造杀逢生,官得禄,喜其秋金秉令,更妙辰土泄火生金,不失中和之象;尤喜运走北方水地。庚子运冲去官根,鹿鸣方宴饮,雁塔又题名;辛丑壬寅运,横琴而歌解愠,游刃而赋烹鲜。
戊午 己未 壬申 辛亥 |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
此造官杀并旺当令,喜日坐长生,时逢禄旺,足以敌官挡杀。坐下印绶,引通财杀之气,运走西北金水之乡。所以少年科甲,裕经纶于管库,人推黼黻之工,乘抚宇于催科,世让文章之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