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则“致歉声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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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箫声寒撰文 |


这一则“致歉声明”是内蒙古自治区某单位出版发行的《亮丽内蒙古·乌拉盖文化旅游专版》宣传画册,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本人已公开发表作品中的部分内容,构成侵害著作权,所以在报纸上向我公开致歉。这起侵害著作权诉讼案,经过盟中院一审败诉,到自治区高院二审,历时三年(2020年-2023年),终于以我方胜利,为此次诉讼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其实,说句心里话,如果单就自治区某单位出版发行这本画册,有意或无意用了我写的东西,都不会激起我的愤怒。反之,我会暗暗高兴,至少我写的东西得到了别人的认可。然而,事情远远不是这么简单。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情,是因为“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这个“家贼”,一直觊觎我的作品,他妄图通过这些“外鬼”的势力,把我的作品都变成其他人的作品。之后,“家贼”就可以坐享其成、随心所欲、得心应手地引用、摘抄、挪用其内容了。这个“家贼”的如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把古代兵法中“借刀s人”的这一计谋,运用得淋漓尽致,用心何其歹毒?
这个“家贼”,大家不一定陌生,就是我以往在博客上多次抨击的那个我们当地著名的“文抄公”。
“文抄公”,今年也到知天命的年龄了,他的经历颇为“传奇”,是“屌丝逆袭”的样板和典范。一个外地来的农村青年,投奔亲戚来到这里谋生,实则就是一个“盲流子”,当上了小学“代课老师”。“代课老师”,顾名思义,就是学校师资力量不够,临时找一些没有教师资格的人代替教师教学。其实就是教师队伍里的“临时工”。他却借助某“高人”进到某国企,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自己“洗白”成国企正式职工。从此开挂,短短几年光景,从一个没有文凭的“文盲”,摇身一变,变成了公务员,接着又担任了某“锔长”。如此神操作,根据“逢进必考”的原则,关于他的人事干部提拔选用的程序制度肯定有不合规、不合法的地方。
没有写作才能,还要“附庸风雅”,怎么办?就得抄袭,抄袭谁的?当然抄袭身边人的。这个“锔长”,看到我有个博客,弄得“风生水起”,开始羡慕、揣摩、模仿、抄袭我的“作品”。
之后,我发现这小子写得每一样东西,都跟我写得一模一样。典型特点是,我研究什么,他就跟着研究什么;我在文章中用过的一些“闪光”词汇,过了一段时间,这些词汇,又在他的文章里开始“闪光”。其他人都不会知道这些细节,可作为当事人、被抄袭者的我,却一目了然。
我曾旁敲侧击地提醒他,这是抄袭的行为。他却满是委屈地说:“那我不贴着写怎么整?!”他的意思是,你们会写,可我不会写,我不克隆你的作品,我不能坐以待毙呀!——这简直是强盗逻辑!
再后来,他更加明目张胆地抄袭我的文章内容。我直截了当地指出他的抄袭行为,他理直气壮地说什么:“那我得共享!”他把我的文章,当作公共资源了,可以随意“共享”。这已经是到了抄袭的最高境界——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和死不要脸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据说,中国人口中男女比例悬殊,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4千多万。就是说中国有男光棍4千多万。按照“文抄公”的逻辑,他应该把自己的老婆、姐姐和母亲都慷慨奉献出来,让这4千多万男光棍“共享”才对啊!
那时候,我写了一个以当地人文历史和自然景色的电视风光系列片《走近乌拉盖河》,发表在我的新浪博客上。写的是以我们当地的内流河乌拉盖河为主线,从源头宝格达山,写到河的尽头;从历史写到现在。“文抄公”先生看到后,如获至宝,策划了“乌拉盖河徒步溯源——走近乌拉盖河”大型活动。这几年,几乎每年都在搞。注意,他的“走近乌拉盖河”的名字跟我的那篇文稿《走近乌拉盖河》都一模一样。
前些年,我根据当地一些零星历史故事和传说,考证成吉思汗的“阔亦田”战役,发生在乌拉盖的高尧乌拉山附近,写了“阔亦田古战场遗址考略”一文,发表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后来,“文抄公”看到我的文章又打起鬼主意,通过管理区拨付银两,搞起所谓的“学术研讨会”。请来八个杆子打不着的“中国人X大学”的几位“叫兽”和内蒙古的一些“砖家”,开起所谓的“学术研讨会”。之后下结论成吉思汗的“阔亦田”战役不在乌拉盖。这次“学术研讨会”,除了否定了我主张的观点外,其它什么有效的成果也没有。甚至,一篇相关的学术论文都没有发表。这些人,在乌拉盖,好吃好喝、游山玩水,折腾好几天后,才拍屁股走人。
试问,关于“成吉思汗阔亦田战役发生在乌拉盖”这一学说,是我最先提出的,你们开研讨会怎么避开和瞒着我举办?这不是彻头彻尾的抢夺别人的研究成果吗?这是赤裸裸的“摘桃子”的行为!树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皮,天下无敌!
2018年,我无意间发现文抄公准备出一本关于乌拉盖旅游的宣传书籍的样书《唯美乌拉盖》。【注:乌拉盖管理区要出的宣传画册《唯美乌拉盖》,与我先出的样书《秘境乌拉盖》,两者书名都很接近。】我翻了他们的这本样书的内容,我日个天啊,整个样书都是仿照我要出书的样书——《秘境乌拉盖》!把我这本样书中收录的我的原创论文“乌拉盖一词的含义”,略加改动后,以“乌拉盖一词的由来”赫然出现在他要出的样书里。把我写的原创小说“丘处机与乌拉盖河”,公然内容原封不动、一字不差地挪到他要出的样书里。当然,不会署我的名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我因此质问他的时候,他首先一口咬定我出的样书《秘境乌拉盖》是非法出版物。然后,说他们要出的书《唯美乌拉盖》是正式出版的,公益形式,不为盈利。他的意思是只要为了“公益”,就可以随便使用别人的“劳动果实”。鲁迅先生曾说:“丑态,倒还没有什么丢人,丑态而蒙着公正的皮,这才催人呕吐。”(选自鲁迅文集《华盖集》中的《答KS君》)。我那本《秘境乌拉盖》样书,绝对不是非法出版物。经过一审、二审两级法院,作为我方的重要证据材料,都没有质疑这本样书是非法出版物。退一步说,如果我的那本样书《秘境乌拉盖》是非法出版物,我的二审官司,也不会打赢。
他曲解了“公益”二字。因“公益”使用他人的作品,《著作权法》上有明文规定,不允许随随便便就使用他人作品。我们当地的这位“文抄公”,他不仅是文盲,而且是法盲,他又是个地地道道的流氓!
当他们为准备出版《唯美乌拉盖》这本书开研讨会时,我也参加了此次专题研讨会,会上我阻止了他们这种巧取豪夺别人作品的行为。结果,他们打着“公益”招牌要出的《唯美乌拉盖》这本书,就这样搁浅了,没有能够正式印刷出版。
“文抄公”,在文化上没有屁点造诣,但在“使坏”“整人”这方面上,却是行家里手、游刃有余。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这时自治区某旅游大“V”单位,出了一本以乌拉盖为宣传对象的《亮丽内蒙古·乌拉盖文化旅游专刊》画册,里面明目张胆地大段大段地摘录我的样书《秘境乌拉盖》的内容。不仅没有署我的名字,反而署了其他人的名字。最不可原谅的是,他们出的这本画册上竟然标注“版权所有、违者必究”字样。——这就意味着,他们抄袭我的原创文字作品,从此我自己都不能用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岂有此理?!——这本《亮丽内蒙古·乌拉盖文化旅游专刊》画册的内容提供者应该就是“文抄公”,即便他不承认是提供的材料,他作为相关负责人,在审核上也应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首先把“文抄公”,告到当地最高领导那里,揭发他的一系列“抄袭”的不法行径,有一些效果。至少,让当地科局级以上干部,都了解了他是个“文抄公”。然后找律师一纸诉状把自治区某旅游大“V”单位告到锡盟中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旗县级不能审理),要求停止侵权。为什么没有直接起诉“文抄公”要出的《唯美乌拉盖》这本书呢?因为《唯美乌拉盖》这本书没有正式出版发行,属于“犯罪中止”。所以,我们的主攻方向是,起诉《亮丽内蒙古·乌拉盖文化旅游专刊》宣传画册的负责人。
盟中院一审罔顾事实真相,对我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视而不见,却用一大堆似是而非和含混其词的法律条款,玩起文字游戏,最后说被告没有侵害我的著作权,反而说原告(我)的作品,有许多是摘录了其它作品的内容。一审判决书没有能够提供我摘录了什么作品的那一段,哪一行的哪些文字。就这样,盟中院一审炮制出一个现实版的“罗生门”,2021年,判我败诉。接到一审败诉判决书,让我的精神几近崩溃。尽管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我依旧强打起精神,理清思路,与律师取得联系,走自治区高院二审诉讼程序,决定背水一战。
2022年,自治区高院二审通过视频开庭。看到了庭审现场背景墙上鲜红的国徽,让我心头一热,我似乎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审判长白××是一位中年女性,她秉公执法、义正辞严的庭审风格,让被告方理屈词穷、张口结舌。审判长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让我仿佛看到了北宋开封府的包青天出现在我的面前。
2023年3月2日,自治区高院二审下达判决书,以我方胜利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案。律师帮我申请强制执行后,被告方在《锡林郭勒日报》上给我发表道歉声明。
在我维权的路上,一开始我在自己的博客和微信朋友圈中多次抨击过这位我们当地大名鼎鼎的“文抄公”。“文抄公”能打开我的博客,可以看见那些针对他的“檄文”。可他置若罔闻,依旧不思悔改、我行我素,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谁料想,我针对“文抄公”的“檄文”,却遭到一些人的极端反感,拐弯抹角地说我小题大做、无事生非。还劝我,做人要善良。我想问一下,我只是维权,我哪里不善良了?“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经他人苦,未必有我善!”还有的人对我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我要对你说,瞎子都不会第二次掉进同一口井里,你难道让我给他第二次伤害我的机会吗?在博客中,有个写手(文笔很强的人)看了我那些“檄文”,“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大概意思是)你能写一些文章,大家都知道,但不至于达到被人抄袭的水平。你看我这么能写、这么有水平,一个抄袭我作品的人都没有!”你的作品没人抄袭,就不等于别人的作品没人抄袭。你走大街上没碰见疯狗,你就不能说,别人也不会碰见疯狗啊!之后,那个博友把我拉黑了,至今也没有重加好友。就这样,在维权的路上,我孤军奋战、艰难跋涉,压力自抗、冷暖自知,但我始终坚信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写到这里,我要对“文抄公”说几句话,你机关算尽,使出各种伎俩和花样百出的手段,打压我、排斥我,对我造谣中伤、散布流言蜚语,企图搞垮我。目的是更心安理得地抄袭我的作品。结果,你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你玩弄的“借刀S人”的雕虫小技,非但没有伤到我一丝一毫,你却把自治区某旅游单位的你的“上级合作伙伴”们,都坑得鼻青脸肿、叫苦不迭。小子,告诉你:发自己的光就好,不要灭别人的灯。若你灭了别人的灯,别人也会灭你的灯,而后还会拔掉你的灯芯!
最后,我借用足球解说员贺炜曾引用阿根廷诗人博尔赫斯说过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任何命运,无论多么复杂漫长,实际上只反映于一个瞬间,那就是人们彻底醒悟自己究竟是谁的那一刻!”
【塞外箫声寒/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