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传媒集团艺术总监刘双平表示已撰文就美国《新闻周刊》对小沈阳的评价予以回应—美国的脱衣舞不比小沈阳还低俗吗?
雅还是俗,说白了,就是看是能为何种文化修养的人所接受。
从艺术上说,一般“曲高和寡”的艺术,要理解和接受就需要一定高的文化素养。这里讲的是个必要条件,因为有那个素养的人,也不一定就有那个兴趣。
所谓俗文化,一般讲被低层的,文化素养不高的人所理解和接受的文化形式。这里讲的文化修养程度的需要,因为有些文化形式能被低层人群接受,也能被高文化素质的人群所接受,此谓“雅俗共赏”。同时,随着人的文化素养的提高,品味可能也会变化,会感觉对一些俗文化的东西不再能欣赏(接受)。
再说到低俗,何为低俗?所谓低俗,这是另一个范畴的东西,既经常是接近或低于大众社会道德广泛接受底线的东西。
说到道德,其实道德是有两个层级的,既可以接受,欣赏,热捧的层面和不符自己道德但可以容忍的层面。这第二个层面,既自己不会接受,不会施行,但会对别人施行采取宽容的态度。
说小沈阳的表演是否俗,因为二人转大部是在中国演,本山大叔北美演了个巡回,好象反响强差人意,搞得灰头土脸,所以还是用中国的社会标准衡量更确切些。本人的感觉,在中国,如果说所有的艺术从天上排到地下,大部分人会认为二人转基本上是很接近土地的。至于说到脱衣舞,很难用艺术来衡量,都不是俗不俗的问题,所以要说比俗,那就免了吧,根本不是一回事。
如果让脱衣舞和小沈阳PK,哪个在程度上更低俗,本人认为没什么好PK的,小沈阳的表演再低俗也低俗不过脱衣舞,因为脱衣舞冲击的,是人性上最动物的,最本能的部分,这点上小沈阳再怎么也到不了这个程度。
但如果用存在脱衣舞的事实来反驳对小沈阳表演低俗的评价,似乎忽视了另一个事实,既大众文化和成人文化的区别。所谓成人文化,是成人才能接触的,对很多人来讲,是低于大众社会道德广泛接受底线的,是属于道德中需要宽容层级的东西,或是在另一个社会,甚至是不能宽容的。
小沈阳越来越红。所谓红,既是在可以登堂入室,可上大雅之堂,在大厅广众面前表演,被大众所接受,作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被追捧的。批评者对小沈阳表演的评价,也是把它作为大众文化范畴对其评判的。而脱衣舞是成人文化,是关起门来,18岁还是21岁以下的孩子是接触不到,并不对所有人开放的表演。把小沈阳的表演和脱衣舞放一块说,是否本身就暗含着,这种表演形式本身,也有成人文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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