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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向平:心迹(42)

(2023-03-29 15:30:12)
标签:

科技兴农

组织管理

新型主体

强化企业

鲁向平咨询

现阶段推进科技兴农的设想或思路2

 

种设想或思路:以高盈利的支柱企业或公司为龙头,以科技人员为骨干,以企业经营为主体,根据市场需要和生产可能,组织农业生产,促进科技进步。
  1、以高盈利的支柱企业或公司为龙头。如把果业公司、烟草公司、乳业公司、外贸公司等高盈利部门作为科技兴农的龙头和后盾,实现贸技农的结合或一体化经营,真正做到把公司或企业放在有可靠原料的基础之上,把原料增加放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从根本上解决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利益分配不合理现象,实现农、工、商之间的利益均衡。在此过程中,公司或企业的职责是:提供科技兴农的资金费用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条例。提出所需农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标准要求,并提出相应的价格指南与保证价格;在一定期限内,按合同结算往来账款;提供一定的预购定金,并随时准备承担最低保护价的风险。
  2、以科技人员为骨干,即公司或企业建立科研机构,招聘或委托科研机构和技术人员,让其承担公司或企业科技兴农的法人代表,全权代表公司或企业,实施科技进步方案。其科技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提出本公司或企业科技兴农的技术方案、项目预算。报经公司或企业批准后实施。承担公司(企业)和农户双向的有关业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攻关任务;综合技术措施后增产增收的总体效益必须在20%以上。
  3、以企业化经营为主体,即农工商各个环节的一切经营活动,皆需按照价值规律,实行企业化经营,等价交换,平等互利。
在此过程中,要求农民也逐步形成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协会,以作为维护自己利益和保证自身利益实现的代表,从而有效地从事农产品的产销活动,这就对农民提出了新的要求:履行合同,按照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接受科技人员的指导并执行规范化栽培(饲养)技术;参加一个或数个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协会,并产生相应的法人代表;建立违约抵押金制度。在此同时,政府也应改变职能:制定产业政策,特别是应扶持那些幼小的后备商品生产的拳头项目;提供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交易场所,并培养和选派那些训练有素的市场经管人员;对农、工、商各环节经营的最高、最低收益进行宏观调节,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指标;制定出一套符合现状的法律规范和执行条例,逐步使市场交易公开化、票据化、法律化、科学化。
  当然,这一科技兴农的方案也许是逐步的、长期的,但今天提出这一问题,并进行有益的探索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是全方位的科技兴农计划,也是农业从根本上走出困境的希望所在。特别是那些商品生产的拳头项目,应逐步率先走上这一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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