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地图招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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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时评保密案例剖析杂谈 |
文/冰花花
今天听单位领导传达,部门内一高级职称人员为协助德国一公司中标风能项目后承诺给予的30万元资料费铤而走险,未经任何领导批准,擅自搞来一张xx省1:50000地图并将“机密”2字覆盖后再复印,将相关资料填上后呈交德国公司。种种原因后来德国公司未能中标,资料费没捞到,地图也没收回,结果流到美国,让国家保密机构查获。
追踪寻源,很快便查到是部门内人员所为,后果可想而知,泄露国家机密罪,招来牢狱之灾。可此人还大叫冤枉,说捞取资料费是为单位谋利益,不是放入自己荷包,而遭罪的却是自己。
何来冤枉,我认为是罪有应得。剖析其原因,觉得有如下三方面:
一是法制意识淡泊。堂堂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经党和人民培养教育几十年,在已经进入“五五”普法学习教育的今天,连起码的保密意识也没有,在区区蝇头小利面前迷失方向,犯如此低级错误,可想而知他平时的法律知识学习是何等草率、马虎,应付了事,在实际工作中,法制意识几近为零。
二是明知故犯。明明地图上标有“机密”字样,他却有意识把它盖住再复印,这不恰恰说明他是知道这是国家机密资料,也要铤而走险泄密吗,不是明知故犯又是什么?
三是保密意识不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心里根本就没有保密这根弦。面对如此机密资料,面对你要转交的是外国公司,也没引起足够重视,却如此轻率、不当回事的就交出去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通过此案例,也警醒教育了自己。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真的要引以为鉴,加强学习,提高保密意识,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进一步明确在本单位什么是要保密的,什么是不能向外界泄露的,认真查找本单位的保密漏洞,完善保密措施,确保需要保密的资料不从自己手中泄露,要不到头来犯法了也懵然不知,贻笑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