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梓媛割腕自杀与不懂潜规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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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下午,“全国假唱第一案”女歌手方梓媛在北京的出租屋割腕自杀,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危险。
方梓媛何许人也?恕我无知,还真不知道何方“圣女”。于是打开百度搜狗全拼输入,竟然不能准确显示“方梓媛”,其知名度之“高”自不待说。
综合媒体报道,方梓媛,四川人,今年21岁,从小在成都学舞蹈,2007年从上海某院校表演专业毕业后,来北京发展。去年9月19日,在成都“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唱上,她因涉嫌假唱被查处。
她是个开朗的女孩,生活拮据到穿假名牌,与人合租房子,25000元的假唱罚款还得分期交付,据说连若干群众演员的收入都不如。
“假唱事件”让她自毁前程,基本上没人请她了,好不容易在电视剧《传说》,在其中饰演“嫦娥”,(8月8日刚刚在央视一套播出。)开播前,她兴冲冲地给亲朋好友们发信息,请大家关注,结果前几集根本没有她的戏,而后面虽然出现了她,字幕却连她的名字都没有。
那么,方梓媛的自杀是否忏悔假唱?有可能,但绝不至于“以死谢罪”,何况此事过去将近一年,何况假唱的歌手艺人又不只她一个。
有网友罗列:诸如飞轮海
插个小曲——歌手登台演出是难得的露脸扬名机会,何必要假唱呢?这是因为,舞台现场的音响效果远比录音棚差,关键是在录音棚“成品”的歌曲不知录了多少遍,甚至用数码科技加以修饰,播放出来你还真以为那就是歌手的真实水平。所以实力不佳的歌手怕现场露丑观众失望,就惺惺作态煞有介事地随着“原唱”拿捏口形,即所谓假唱——其实是“哑唱”;还有一种情况是,哪怕实力派歌手,连续跑场嗓子疲劳过度,或是患感冒之类嗓子不争气,又不想失去露脸的机会和可观的出场费,就昧着良心假唱,以“飨”观众。
书归正传。话说方梓媛割腕自杀,有评论说是炒作;娱乐圈的人说是事业太不顺,这个我信。“北漂族”哪个不渴望成为名利双收的大腕?可多半还是节衣缩食甚至流浪街头的小蝌蚪。
要说事业不顺就自杀,方梓媛应该不是如此狭隘的性格,再说事业不顺的人多了去了,你方梓媛不过刚刚出道,丫头片子一个,还真把自己当成怀才不遇的“名媛”了?
我揣摩着她的自杀与不懂潜规则有关。我说的“不懂”有两层含义:一层是爱谁“潜”谁“潜”,反正我不“潜”,乖乖,你一个毫无背景名不见经传的弱小女子,指望什么扬名立万?有多少人排队默认被“潜”甚至主动请“潜”呢,大腕也不例外,吃这碗饭就是这个“规矩”。好,既然你不是抬举我也懒得抬举你,你不叫我“潜”(规则),也休想我叫你“签”(约),你就去歌厅酒吧混好了;第二层含义是,被人“潜”了,但不是“明主”,背靠大树好乘凉嘛,“小草”是遮不了多大阴的,能给你谋个比群众演员强点的配角也就够难为他了。
大腕不是那么容易“潜”上的,这意味着一夜成名啊。于是方梓媛向壁嘘叹顾影自怜,想想同为漂亮的女艺人,人家名声大噪腰缠万贯,嫁个大款“干上一票”,看看自己空有一腔艺术追求,奈何命运不济,可怜兮兮,基本的生活都过得紧巴巴的,真是苍蝇撞到玻璃上——光明不前途啊。于是越想越来气越窝囊越心灰意冷,撒手这恼人的人寰算了——说不定还喝了一点小酒,犹豫再三,一刀割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