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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三陪女赖账正常现象杂谈 |
公安局领导招三陪女赖账是正常现象
河南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等在这所翡翠明珠夜总会唱完歌后不愿付账
3月6日晚,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等4名公安人员,在项城市翡翠明珠夜总会唱歌期间,请了几名“三陪女郎”。
凌晨时分,曹兴军等4人准备离开时,因无人结账,与“三陪女郎”发生争执。随后,又与闻讯赶来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双方各有损伤。夜总会大门玻璃被砸烂。目前,涉案民警分别被处以免职或禁闭。
按照夜总会内部规定,凡是公安部门以及老板的朋友来唱歌,他们可以不收房间费,但女服务员的陪唱费不能免。(4月14日《东方今报》)
我倒以为,公安局领导招三陪小姐唱歌也好做别的也罢,少付费甚至不付费是正常现象。这个“正常”当然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却也有其普遍性。试问,作为娱乐场所夜总会包括洗浴中心,几家不受公安机关制约,又有几家不是公安机关罩着?要知道,这些娱乐场所少有不是色情场所的,我们从夜总会“内部规定”公安部门来唱歌免房间费可以明显看出,如果是守法经营就不会给公安部门免房间费了,。而这,我想也是针对普通民警。公安局的领导来了,小姐费也会笑脸迎着主动“垫付”,平日里还愁请不到他们来呢。
顶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等4名民警,之所以拒付“三陪女郎”小费,打烂夜总会的大门玻璃,显而易见他们在辖区的娱乐场所吃惯了经常免费甚至还有馈赠的甜头,此次遭到夜总会工作人员“逼债”,岂不是太所头上动土?这种“屈辱”还没受过呢。你夜总会在我手上攥着,不想干了是不?
再者,夜总会工作人员之所以敢兴师动众前来“问罪”,发生殴斗,我想肯定是曹兴军等4名民警很少或是第一次来这里“消遣”,又不便表明身份,双方发生了“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