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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怎能和婚庆公司穿“连裆裤”?

(2010-04-13 14:53:25)
标签:

婚姻登记处

婚庆公司

连裆裤

杂谈

婚姻登记处怎能和婚庆公司穿“连裆裤”?

众所周知,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直属的官方机构;婚庆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婚庆服务民营机构。这两家按说是“尿不到一个壶里”去的,即使官民合作“尿到一个壶里”也无可厚非,但前提应该是为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人们提更更便捷廉价优质的服务才是。

然而,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一家名为“花嫁坊婚礼创意空间”的婚庆公司,不但能默契地“尿到一个壶里”,还愉快地穿起了“连裆裤”,公然让该婚庆公司在民政局大厅承包结婚照业务。当然了,收费是翻倍的。

据《东方今报》4月12日报道,“花嫁坊婚礼创意空间”赫然在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内装修起了门面,和民政局工作人员一块儿办公。一些前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男女,竟分不清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到底是“哪一部分的”,他们自称民政局内部人员。

结婚照一版8张收费29元,单人照一版8张收费20元,化妆、服装等均有收费标准。

一位等待拍结婚合影照的女孩说,进门才知道这是婚庆公司在民政大厅内设的点儿,“光拍个结婚合影就要29块,以前民政局收15块钱,在街上照相馆照快照也不过十二三元”。

我不解,吃财政饭的婚姻登记机关缘何与婚庆公司纠合?貌似便民,实则敛财,收取租金或在结婚照收费中分成,又省了自己的拍照人员,真是坐地收钱哪。

近年,关于民政局收费微词不减,特别是赚死人钱上,火化费用不说,普通材质的骨灰盒更是暴利,反正你必须买他的。没想到人家办结婚证也得“遭割”,真是红事白事通吃啊。这种乘人之危强人所难的行径真是不够地道。

显然,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敢于公然让婚庆公司租赁大厅高价拍摄结婚照,就是太明白结婚登记者的“软肋”,反正结婚照以我这拍摄为准,贵了点也没什么,大家高高兴兴来登记结婚,谁会为了十元八块的冤枉钱较真呢?这软刀子宰人你还得笑嘻嘻地伸过头头来,你必须在我这办结婚证啊。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民政部2004年4月发布的《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第三条明文规定,“要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人员、场地及收费三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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