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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过民族成分造假的高考“状元”

(2009-06-30 14:24:29)
标签:

民族成分

造假

状元郎

放过

教育

 

    说实话,今天上午看了熊丙奇的博文《能不能放过民族成分造价的重庆文科状元?》,心里很不是个滋味。想想20多年前我的高考资格被人顶替的心情恍如昨日,我的想法和博主一样,“放过‘状元郎’,重处家长”。但是,感情归感情,它终究代替不了现行的高考制度,而这个制度或许有漏洞缺陷等有待完善的地方,然而毕竟是站在绝大多数考生的利益上出台和实施的。如果我们放过这个“状元郎”,那么以后出现类似的“状元郎”就有了坚实的接口,甚至因此“榜眼朗”“探花郎”“郎”烟四起。显然,何川洋这个“状元郎”只能“另辟蹊径”了。

    的确,“就在各地高考状元新鲜出炉之际,重庆的文科状元———考了659分的何川洋却陷入了民族成分造假的丑闻之中。据报道,重庆市联合调查组查处了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高考生,其中就有状元郎何川洋。当地媒体进一步查证得知,其父系巫山县招办主任何业大,其母为巫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卢林琼。(《南方都市报》6月28日)”。

   可既然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那么对何川洋也只能“挥泪斩马谡”了。制度总不能为一个人或一小部分人而改。

    尽管何川洋高考前已经恢复“真实”身份,高考后没有获得加分,也就是说他的高考成绩是“裸分”,但他受“惩戒”是沾了父母为了他获得高考加分而改了民族成分的“倒光”。民族成分造假他本人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我不赞同网友认为他是成年人就一定知道,也不赞同网友想象的一切是他父母操办,他本人一无所知,因为这些都说不清楚。

    我们在为他惋惜的同时,应该想到这并非是一件坏事,它除了起到警戒那些“权力家庭”少“关心”孩子的事,也启发那些“权门孩子”高考前忘不了郑重地告诉父母,“我的事你们不要管,免得像何川洋那样,拿了第一还捞不着上,丢人。”至于像2005年,海南省当年高考理科第一名李洋因“高考移民”的身份,无缘内地名校,却“因祸得福”被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且获得44万港元奖学金。何川洋也有可能这样甚至更好,这是题外话,与本文无涉。最后,在能否“放过”民族身份造假的“状元郎”态度上,我们只能忍痛割爱地说不!而且坚决。对同样令人关注的是,何川洋父母必须受处分才能彰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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