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2010-04-30 13: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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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制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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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鼓励全体教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更大贡献。学校特拟定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学期期末。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优秀班主任:从事班主任工作(副班主任除外),评选5名;
德育先进工作者:除班主任外的全体教师,评选5名;
优秀教师:全体教师,评选5名。
三、评选条件
优秀班主任: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能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学生。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注重调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工作观念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班主任工作有开创性。
3、经常与班科任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
4、有较好的班级管理能力,班级风气良好,有团队精神,有一支能力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
5、所带班级常规纪律好,无安全事故;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成绩效果好。
6、与家长联系正常,班级学生、家长评价满意率高。
德育先进工作者:
1、有良好的管理班级与学生的能力,课堂纪律好。
2、依法执教,以身作则,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
3、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能适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
4、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积极配合班主任联系家长,并主动家访。
优秀教师:
1、公正、诚实,作风正派,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事例。
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善于进取,积极创新。
3、热爱和关心每一位学生,热心帮助后进生或家庭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积极上进,关心集体,有团队精神,平时能正确的交流和沟通,不人云亦云。
5、注重学习,努力提高,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胜任所教学科工作;积极参加学历进修。
6、服从学校工作分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付的临时性或突击性工作;能从学校利益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教育态度端正,并不断学习进取;不敷衍了事,不投机取巧,工作成效显著。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工作失职现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并能提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四、评选办法
1、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由年级组推荐若干名候选人到学校考核组,或自荐到学校考核组。推荐和自荐对象均须上交一份班级工作(个人工作)总结。(A4打印稿)
2、学校考核组初评,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进行全体教师投票。
3、按得票从高到低确定优秀对象并予以公示。
五、奖励办法
在期末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说明:
1、本办法所列奖项均为一次性奖励,奖于优秀获得者个人。
2、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