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在书法中的运用
(已经正式发表)
书法中充满了矛盾,充满了辩证法。列宁在《辩证法的要素》和《谈谈辩证法问题》两篇文章中,明确提出并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在书法中,美的本质就是深蕴其中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
笔画的长短、粗细、曲直,用笔的中锋侧锋、涩疾、顺逆、提按,用墨的浓枯,结构的高低、大小、整齐与错落、匀称与布白、虚与实等等,无一不是既对立又统一在这个矛盾体上。正是这种对立,才使之生动;正是这种统一,才使之和谐。
一、笔画
笔画是构成书法的最基本要素之一。如果不把笔画的长短、粗细、曲直等矛盾处理好,是不可能产生美的感染力的。无论是在一个笔画中,还是在一个字中,都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如横画的头尾部分较短,主题部分较长;起笔尖,尾部钝;头尾部分的中间较粗壮,显得结实有力,而主体的中间部分较细,显得条达舒畅;横的下部是圆心下的弧,而上部的左右两端是圆心在上的弧,中间部分则大体是一条斜线;横画逐渐向上,显示了动态美,但也容易失去平衡,而尾部用重按的手法。造成粗壮的点,使之产生动态美,又稳如泰山。形如枯枝,就谈不上美学情趣了。笔画的粗细基本上决定了字的肥瘦,粗则肥,细则瘦。既要做到有肥有瘦,又要做到“瘦不露骨,肥不露肉(项穆《书法雅言》)”。否则“肥则形浊”,“瘦则形枯(姜虁)《续书谱》”。
在一个字中,如“青”字,六个横画的长短粗细处理都应是错落有致、相映成趣的。没有对比,也就没有了艺术效果。当然,只对立也不行,横画的对立(如长短)过分了,也不和谐。
二、用笔
用笔是十分重要的。中锋取劲,侧锋取妍。涩使笔画沉稳厚重,富有质感。疾使笔画气脉畅达,来去自如。蔡琰曾说:“书有二法,一曰疾,二曰涩。疾涩二法,书尽妙矣”。然涩责凝滞,太疾则浮滑。故深谙此道的孙过庭在《书谱》中指出:“留不常迟,谴不恒疾”。在书写的方向上,逆锋使笔画浑厚沉着,力量内敛,即“藏头护尾,力在字中(后汉蔡邕)”。顺锋用笔,使力量顺势而下,形如破竹。在书写的动作上,提按笔不仅使笔画产生粗细肥瘦的形态变化,且提之以舒神,按之以聚力。提按二法要结合起来,即提中有按,按中有提,正如刘熙栽在《艺概》中所言:“书家于提按二字,有相合而无相离。故用笔重处正须飞提,用笔轻处须实按。使能免堕、飘二病。”值得附带一题的是,提笔尚可调顺笔锋,以免绞成一团,此即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所说的“提锋按转”。
三、用墨
浓与枯是用墨的核心。浓墨能产生静的力感,厚重稳健,扎实大度。枯墨能产生动的力感,奔放空灵,避免轻佻浮滑,且能开辟新的意境。二者结合起来,则意趣天成,妙不可言。当然,墨分五色,也要注意墨的浓与淡。
四、结构
在字的结构上,低与高、宽与窄,小与大,整齐与错落,匀称与布白、虚与实等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如“教”字,左高右低,左大右小,既整齐又错落,既要注意把笔画、部首搭配匀称,又要注意留下右边反文的上方、下方的空白处。实处(左边)茂密而不逼塞,且显疏朗之意,虚处(右边)清旷而不稀落,又见错落之韵。这种有虚有实、虚实相结合的守法,能极大地丰富书法的表现手法,令人品味不尽。所谓“匀称”,不是一概左右上下平齐。否则,便显得呆板蠢笨。
在整幅作品中,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爱你,正文与落款之间,黑字与红印章之间以及整幅作品反映出来的动静、刚柔、舒敛、虚实和艺术风格等等,都充满了对立,必须使之统一起来,相互映衬,浑然一体,才能产生令人愉悦的和谐美。只注重一方面,是片面的,也就谈不上书法的意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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