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奇葩的债务

(2024-03-17 23:11:50)
标签:

合同

乱象

诗词

物业

分类: 社会万象

       奇葩的债务

合同条款未明宣,权限三年签五年。

监管疏怱滋懒散,敷愆塞责混工钱。

小区环境脏差乱,民众怨声非偶然。

昔日风光不复见,个中原委可深研。

公共收益全赔进,业主仍摊五万圆。

选聘之时省慎,理清债务首当先。

    注:小区业委会任期三年,刚上台与新聘物管越权签订五年服务合同,条款内容也不向业主公示。五年期间业委会与物管同流合污,从未公布过账目,法定属于业主所有的公区收益数10万元一分钱也没给业主,合同期满业主倒欠物管5万元债务!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