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理财跟吃河豚一样可怕 (原创作者:乐天乐地)
很多人明明知道河豚鱼有毒(顺便温馨提示:河豚最毒的地方是肝脏和卵巢,是剧毒,其次是肾脏,血液,眼睛,鳃,皮肤),河豚中毒率极高,国内外每年会有吃河豚出事的人,却有人就愿意拿生命去赌!
那次,我看到报道通辑令追捕外逃某银行行长,他非法集资巨款举家外逃,他明知这样集资,最终会走不归路,为什么还要这样?他也像吃河豚人一样,就像赌一把。
吃河豚人赌成功了,就获得好的口味,河豚确实鲜美!往往为了这餐美味,冒了很大的风险。那位银行行长也一样,他为了钱,不顾自己下半辈子怎么样过;不顾一切去骗亲朋好友;不顾做人的起码原则、道德与良心!
这次,我回老家过年时,看见我一位原先比较好的朋友,她过去漂亮的容颜变得苍老许多,我很震惊!让我很快联想到这可能与那起非法集资案有关系,家乡前几年的那起非法集资案涉及面广,影响很大。据说,我朋友也参加了那起非法集资,被一位只有小读文化的外来老太太骗去了她几百万元人民币,她的钱来自已家里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全部集中给她再交给那位骗子,开始高额回报,后来拆东墙补西墙,最终玩不下去了。我朋友的钱也血本无归,出于各方面的压力,她是那么无助,精神状态变得明显暗淡。这样的集资就等于吃了有毒的河豚!只有死路一条!也给人敲响了警钟!
现在很多银行有帮助储户“理财”之说,其实,银行往往是代替信托公司等等行业、从储户那里集资。利用储户一贯相信银行,因为银行有国家法律保障;利用储户也想从存款中得到高点收益的心理。银行工作人员营销这种理财产品时,嘴上跟储户说没有风险,但银行仍然要写下“霸王条款”,要求储户在协议上签字,协议上明明写了有风险,银行为了推卸责任才这样做的。试想一下:如果信托公司因某些原因失败钱回不来了呢?哪怎么办?谁来为储户负责?可银行的协议书上没有写好!为什么银行敢揽储户这笔钱,就不敢跟储户明明白白说清楚?银行是不是也应该像股市那样事先提醒“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说明了你赢没赢钱与证券公司没有任何干系。而银行理财也不能这么含糊,事先就应该明了,应该让储户知道理财与存款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总有些非法集资案出现,为什么停不下来?是法律问题,还是人就喜欢像吃河豚一样,追求那种美味?还是存心就想去尝试这种玩钱的游戏?但愿,有关部门,在事发之前就能扼杀,规范起来,如等出了事之后、再来出台什么,再来处罚什么,这就晚了!由此可见,有时候集资,理财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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