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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前面某条Po主诗集被人抄且乱改……的话题,也算有感而发。
首先,不管什么名义,通盘抄肯定不对。
与此相关,作者在世或者年代较近,引用的时候最好注一下。当然这个比较麻烦,有时候会忘掉,有时候字数不够。那么最好在别人留言的时候加上去,或者说个“是”。
然后,借梗是很烦的,因为需要讨论的可能有一堆。某些人用此表示致敬,古而有之。
也古而有人表示:这么干可以打死。比如皎然。
然而他皎然向韦应物致敬的方式之一,还是学韦应物的画风写诗。结果韦刺史困惑地表示:大师你搞毛线,你有正常状态的诗吗我想看那个。。。
所以分辨画风临摹画风致敬画风借鉴画风抄袭什么的,恐怕有些比较重要的前提,一是相关人员的私人关系,二是相关人员的本来名望,三是相关人员已有自己的风格。。
不熟的人那么乱搞会很生气,而韦谢其实可以拉郎弄个CP。。。
早年星战粉丝堆里有个老梗,说星战前传1里面,有三个银河议员,长得就是个ET样,原力配置还很高,那是卢卡斯在致敬斯皮尔伯格。当然这俩导演私交很好,更老的调戏梗也有。电影堆里这类事情认真找能找出不少来。大导跟大导开玩笑,不管先前认不认识,甚至不管被致敬大导在不在世,通常都会传成佳话。
前提是:这得是个玩笑,或,致敬你起码有点敬意。
借梗客串,视同拉版权人给你站台。请人帮忙当然需要足够客气。
我绝不认为这是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无关人情。
譬如前面那个例子。
如果能耐相对差一些的导演拉ET客串,事先没打招呼,或者以为自己可以跟卢卡斯一样待遇,斯皮尔伯格可以不高兴;如果我干这事,斯皮尔伯格显然有权不屑生气。╮(╯╰)╭
如果ET议员在星战前传1里戏很多,但各种一文不值烂到渣,斯皮尔伯格大约可以要求:卢卡斯在星战票房的2.5%之外,再多分他一点的钱——以示抗议?
再说基于致敬目的的借梗。
这玩意放在全文当中,比例最多只能是插花。否则参见第一条。
如果只改了一点,而且还改得不好,参见第一条同时,请为了审美,打得ta再死一次。
古人有个说法是点铁成金,当然玩得不好吧,点金成铁也是常见事故。
作者健在的时候,碰到这类情况,心情是会很orz的。我不是大手但也遇见过有人从我的晋江专栏借梗。然而那个作者跟我并不熟,对我想表达的意思显然有误读,而且误读的方向我个人不能接受,于是我至今都很困惑于她为什么不来多问问我。——
被借的是个笑话段子。这有神马不好意思来求证的。。
以下私人经验相关。
我跟一部分朋友是有共享梗的。关注我久一些的朋友都知道,隔三差五我会出来发个Po送个梗,爆亲友和自己的料。以及某亲友某坑的基础人设是我做的;某亲友文里的某片断干脆是我写的,这是因为我某文有一段也是人家全程改过。诸如此类。
——所以“哪天万一绝交了,这种段子版权怎么算”之类、可能下辈子都用不上的方案,作为一个龟毛起来不要命的蛇精病,我也不是没考虑过。出来就是现在这样的模式:
你帮我做过设定我一定会还你,这样即便拆伙,朋友关系存续期间的设定,我们也可以各自接着用,理由在于即便我们互相给钱,钱包里的数也不会有大幅变化。可以大家省心。
并且朋友关系在的话,这样互通有无很萌的不是么?(重点)
我还干过这种事:某个事件,可以用AB两个方案解释,我就提议我朋友用A我用B。
以示“这是谣言”。同样很好玩,不是么?
我又不是免费给人站台的。
今天之后,要有谁宣称ta的文章幕后萧牧之挎过刀,直接找我求证。
撞梗的尤其需要找我本人求证。
我放的雷会认,我放的不是雷那我更该认。不承认的绝不是本人炮制。
拿我朋友放的雷跟我的坑做对比,这类事故也不是没有,而且不止一次,不止一个朋友。也统一表个态:首先,如果非做这种事不可,请用我的雷和我朋友的雷作对比……
我是非常排斥这类比较的。赢的是我我会觉得伤害了我努力培养的谦虚品德,输的是我但吐槽不符合事实,我如果不讲几句话,好像也觉得伤害我诚实的品德。总的来说比较伤感情。
如果非这么着不可, 请说“你更喜欢”谁,而不是谁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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