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剽窃是可耻的

(2012-08-23 22:39:08)
标签:

剽窃和传播

分类: 杂谈

                          剽窃是可耻的

                        ——回复唐小乐先生

                          文:戴天齐:

    拜读您高论,请允许我表达一下个人看法。我认为,反对剽窃和传播思想并不矛盾。这方面的事例,我在网上看过很多。比如有的小说作者,呕心沥血写部长篇,从文学创意到酝酿情节、推敲文字,不知耗费多少心血。结果有的原稿还未发出,就被因某种原因看到的人改头换面出版。面对这种情形,您怎么忍心对原创说剽窃有理,被窃活该?

    譬如有人偷得巨款,警察不去抓捕盗贼,把钱归还失主,反而把他树为致富楷模,大家一窝蜂的把他当款爷敬畏,这合理吗?在法治国家,私人财产理应得到保护。不仅物质财富需要保护,精神财富也不能免保。剽窃,盗取的不止是他人心血,还可能有物质财富和声誉。也有人说,被抄袭,是因为有值得借鉴的地方。这话貌似有理,但就像我们不能讥讽失主谁让你那么有钱一样,值得借鉴不代表剽窃合法。借鉴不等于剽窃,概念不同。

    说到开启民智、传播思想的迫切性,不妨回想五四时期,大家辈出。无论鲁迅、胡适,还是林语堂、梁实秋,出版的都是货真价实的自己的作品。他们可曾抄来抄去,并以此为荣?即使春秋时期百家争鸣,鸣的也是自己的思想。当然,历史长河中,也有不少人作品留下,姓名佚失,或者作者被张冠李戴了。这虽不妨碍读者欣赏作品,毕竟历史遗留问题,考据起来有相当难度。但这不等于我们这些活在当下的人,可以纵容他人剽窃。

    剽窃,和传播思想没有任何关系。好的思想,以别人的名义不能传播吗?非要窃为己有才可以?引用别人的话,注明出处很麻烦吗?真想传播别人好的思想,新浪博客的可直接转载,别处的可复制转载。偏要弃简就繁,把别人的东西包装成自己的,这不是为了传播思想,是为了博取虚名。

    环顾四周,被抄袭的人忍气吞声,剽窃的人趾高气扬,拥趸者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邪不压正的社会?!中国人造假成风,从食品、药品,到学历乃至思想,难道我们就那么容不下真相吗?您说,不在意他人文章是否剽窃。对您的大度,我不能理解。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混淆是非,就是糊涂。

    剽窃是可耻的!这个问题,不应该有任何争议。

    于:2012年8月23日

附:

唐小乐日记其实有时候思想能够得以传播也不是件坏事,自然这是我个人的见解。现在启迪大家是更为迫切的事情,所以至少在现在我是不会去在意别人的剽窃,因为有更多的人可以得到启迪。当然是个人看法。  2012-08-23 15:44:45

:《旁观者言(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自我提醒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