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乃天下之公器
(2023-12-16 05: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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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乃天下之公器
古人认为,知识乃天下之公器,意思是说,知识是天下人所共享的财富,应该向全社会公开、让全社会共享,而不应该视为私有财产藏匿起来,甚至个人独霸垄断不让他人染指。
在中国文化史中,“知识公器说”其来有自。只不过,在传统文化中并不常用“知识”这个词汇,而更多用“文章”、“学术”,或者更直接的“理”、“道”等词汇。“文章”是从知识的载体说,“文以载道”,“学术”、“学问”是从对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一面说,而“理”、“道”则是从知识的本质去说。
宋代陆游《喜杨廷秀秘监再入馆》诗曰:“文章实公器,当与天下共。”元代于钦《文章精义》说:“人皆曰,文章天下之公器。然必具眼目识见高者,而后能语其精义之精。”清代李渔《闲情偶寄》说:“文章者天下之公器,非我之所能私。”清代黄节《李氏〈焚书〉跋》说:“夫学术者,天下之公器, 王者徇一己之好恶,乃欲以权力遏之,天下固不怵也。”
现代西方对知识的认知,与中国的认知恰恰相反,认为知识是私有的,属于个人的,有姓名的,有产权的,即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而知识的私人署名则与荣誉相关。牛顿研究物理学并不追求经济利益,但是他非常在意署名权,他“发现”的三大定律叫“牛顿定律”。然后他为微积分的发明权与德国的莱布尼茨恶言相向。
概而言之,现代西方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由思想家、发明家、科学家发现、发明的,是个人化的、私有化的。
之所以中国认为知识为公器、公有,而现代西方则认为知识为私有,在于中国文化所认为的知识的源头和本质,与现代西方有本质不同。
中国文化认为,知识的本质是义理,其源头则在每一个人的人心。也就是说,在中国文化中,真正的知识就是关于义理和人心的知识。技术性的知识、关于机械工具的知识,并非真正的知识。
中国传统的学术是以四书五经为核心的经学,只研究义理、心性,即义理之学,心性之学,而不研究技术、机械,认为这是属于低层次的东西,属于利、物、术、器的范畴,是匠人的事。义理、心性则属于义、心、道的范畴。
这就是传统学术中所讲的四个辩题:义利之辨、心物之辨、道术之辨、道器之辨。
孟子对中国的知识属性和原理进行了精深的研究和讨论。他说“心之同然,谓之理,谓之义”。“心之同然”有两重意思,一是人们都认同的共识,二是人心存在相同的基本结构,所以才会产生相同的判断,会存在共识。
义理不仅是共识,而且源自所有人心的相同的基本结构,即“四端之心”。知识是义理本身,也是人心本身。所以,知识为公有的,是公器,不可能为个人所私有。学者个人所能私有的仅仅是对义理和人心的描述,是“闻见之知”、“辞章之知”,这些知识并非知识本身,而只是对知识的描述和记载。也就是说,只有在术的层面可以私有,在道的层面无法私有。
现代西方是缺失义理和心性的,因此有术而无道,有物而无心,有器而无道,有利而无义。所以西方的知识一定是私有的,其出现和产生的源头是个人。
历史地看,现代西方的知识又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对基督教神学知识的继承和发展,另一个则是从中国的引入和剽窃。基督教认为知识的源头是神,现代科学则将其改造,认为知识的源头在客观世界,客观世界里存在客观真理,这就是知识。但这些真理需要科学家去发现,然后向大众传播。科学家就是客观世界与大众之间的一个知识中介,这其实是对教士是人和上帝间的中介的改造。这样,科学家就成为知识的个人化的私人垄断者。
同时,西方现代科学知识的根知识则是来自中国,以四大发明为典型代表。但是知识私有的传统使得当时的西方却把来自中国的知识打上私人的标签,或署名,或申请知识产权,以谋利。
当中国引入西方学术和知识体系时,引入西方市场经济时,也就把私有化的知识观引入中国,把以知识产权进行谋利的做法引入中国。在这方面,“知网”动辄收费,将知识私有化的糟粕发挥到极致。
(根据网络文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