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尼姑庵”
(2012-10-31 05: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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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庵比丘尼尼姑庵堂寺院 |
分类: 文史随笔 |
费县有两处尼姑庵,一处在县城西南10公里的玉环山麓,叫丛柏庵;另一处在靠近县城的北巩庄,叫应度庵。因为住在里面修行的是尼姑,所以人们称之为“尼姑庵”。
“尼姑庵”是民间的俗称,也就是出家修行的女佛教徒居住和生活的地方。虽然人们都习惯这么称呼,但是严格说起来,这样称呼并不合乎佛制的要求。这要从称呼“尼姑”说起。
“尼姑”一词,也不合乎佛制的要求。
尼姑是比丘尼的俗称,即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教徒。比丘尼为梵文Bhikssuni的音译,也译作比呼尼等,意译为乞士女、除女或薰女,也称沙门尼。
比丘尼是指归入佛门,受持具足戒的女子,简称“尼”或“尼僧”。她们喜欢自称“贫尼”。
在印度,“尼”代表女性,有尊贵的意思,并非仅限于佛教的出家女性。佛教的出家女性,小的叫沙弥尼,大的叫比丘尼,意思是女沙弥、女比丘。
在中国,“姑”作为人物称谓,有三种意思:一是指父亲的姐妹,即姑母;二是指婆母,唐代诗人王建的《新嫁娘》诗中有“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前一个“姑”字指的就是婆母;三是指丈夫的姐妹,称作大姑子、小姑子。因而,将佛教的沙弥尼、比丘尼称为尼姑,原本并没有侮辱的意思,甚或还含有尊重的意思在里面。所以在《传灯录》中,佛门大德也称呼师姑为尼姑。在戏曲《尼姑思凡》中,女尼赵色空的唱词就以尼姑自称:“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
到明代陶宗仪的笔记《辍耕录》中,将尼姑列为“三姑六婆”之一,那就带有轻蔑的意思了。所谓“三姑六婆”,是指中国民间女性的几种职业。“三姑”指尼姑、道姑(女道士)、卦姑(占卦算命);“六婆”指牙婆(贩卖人口)、媒婆(保媒拉纤)、师婆(女巫)、虔婆(鸨母)、药婆(卖中草药)、稳婆(接生婆)。“三姑六婆”带有贬义,经常用来指不务正业的妇女。清代李汝珍在小说《镜花缘》中说:“吾闻贵地有三姑六婆,一经招引入门,妇女无知,往往为其所害,或哄骗银钱,或拐带衣物。”因此,后来的比丘尼很不愿意别人当面称她们为尼姑。
不过,人们不敢当面叫,背后称呼她们还是叫“尼姑”。费县民间称尼姑为“姑姑子”,简称“姑子”;称尼姑庵为“姑姑子庙”,简称“姑子庙”。费县朱田镇有个村子叫“姑姑庵”,据《费县地名志》记载,就是因为村西有个姑姑子庵而得名。
其实,不只是费县这样称呼,全国各地有许许多多的姑子庙。小说《红楼梦》里面也有姑子庙。第六十八回说:王熙凤“至十四日便回明贾母王夫人,说十五日一早要到姑子庙进香去”。这里的姑子庙,即尼姑庵。
“庵”在古代是指一种圆顶草屋。《释名·释宫室》说:“草圆屋谓之庵。”旧时文人的书斋也称“庵”,如唐代怀素的“绿天庵”,宋代陆游的“老学庵”,明代张溥的“七焚庵”,清代冒辟疆的“影梅庵”。汉代以后,出现了一些专供尼姑居住的庵堂,于是“庵”也就成了女佛教徒出家修行的专用建筑名称了。上海的静心庵、青岛的于姑庵、九华山的真如庵,光听名字就知道那是女佛教徒修行的地方。据成书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的《费县志》记载,当时费县有丛柏庵、老庵、小庵、不老庵、槐子庵、烂柯庵、胜水庵。据《费县民族宗教志》记载:至1956年统计,全县有尼姑庵7处,尼姑17人。
当然,女佛教徒修行的地方并不是全都叫作“庵”,也可以称作“寺”,如北京的通教寺(在东直门附近)、五台山的普寿寺(女歌手李娜出家的地方)、成都的中兴寺(位于郫县)、武汉的莲溪寺(在武昌大东门外的蟠龙山),等等。
“尼姑庵”的合乎佛制要求的叫法有多种,如:尼众禅院,尼众寺院,尼众院,女众寺院;比丘尼道场,女众道场,尼众道场;比丘尼丛林,尼众丛林,女众丛林。
称作“尼庵”也未尝不可,意思是比丘尼师的庵堂。关键的关键,是要刻意避开那个“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