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日本警察的面子

(2015-04-17 08:17:47)
标签:

桥本聊日本

日本警察的面子

分类: 一笔视点
日本警察的面子

桥本隆则/文

 

近几天,日本共同社发出一条关于43岁的日本女漫画家五十岚惠的新闻,她因提供个人女性器官3D数据,被控违反了日本淫秽电磁记录法的相关规定,在东京地方法院接受公审。

检方称,被告五十岚在2013年10月和2014年3月将自己的女性器官3D数据通过网络传播,并于2014年7月在东京的成人用品店内展示器官模型。检方强调,被告在网上开展募捐活动并筹集了约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5万元),并将3D数据发送给了捐款达到一定数额的网友。 日本警察的面子          日本警署
在法庭上,五十岚主张自己无罪,称“艺术作品与淫秽无关。”其辩护律师认为,“作品也未精确重现女性器官,不会引起性亢奋。”淫秽的标准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其实笔者关于五十岚的问题已经写过一个专栏,去年7月警方曾经以违反了日本淫秽电磁记录法的相关规定逮捕过她,却因为当时舆论的压力,在7月警方就释放了她。但是到了12月,日本警方又一次逮捕了,罪名还是相同,并且立刻起诉。

被告方的策略是认定这个3D数据为一个艺术品,而在日本创作活动是受到刑法的保护,而宪法也是保障公民的表现自由,如果这样的艺术创作也要判刑,日本就无创作自由。其实审判的核心就是对于五十岚的作品是艺术品,还是猥亵品的认定。日本国内各大媒体也对这个案件关注度高。但是本次笔者的视点已经不是“艺术”还是“猥亵”,而是为何警方要上演“捉放曹”的戏剧。

这次五十岚是第二次被捕,在第一次被捕及被释放以后,她曾经在各个媒体上接受采访。在这些访谈中,对警方都有不敬的表现:“为了抓我,为了获得证据,他们专门找阴户模型,这些骗骗人的搜查,水平实在太低”。这不是说警方在弄虚作假?不知道警方在读到,或者看到这些内容后会有什么想法,笔者认为,对五十岚的第二次逮捕,就是日本警方被激怒的表现,“艺术”与“猥亵”这样的问题不是大问题,而你说到警察弄虚作假,这才是大问题,所以警方在准备充分以后,再次逮捕了她。

日本警察的面子          作品创作
警方的逮捕理由还是没有改变,是五十岚惠违反日本淫秽电磁记录法的相关规定,在网络上进行募捐,对于捐献3000日元以上,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就把自己的敏感部位3D数据开放下载,这个就触犯了法律。

在日本艺术家们的眼中,五十岚根本没有逃跑的危险,但是日本警视厅竟然派出了11名刑事(侦察人员)前往她的住所搜查,并且还在大门口大喊:现在警察要进入强行搜查了。当天收获了大量的阴户模型。开始警方都不敢直接说,只是用:这个,那个小心翼翼地询问。而被搜查方若无其事地用敏感词语,最后,刑警们也忘记了规定,11个人此起彼伏地叫:这里发现阴户模型,那里发现3D阴户数据,不知道的人还认为是一群变态的聚会。 日本警察的面子          女漫画家五十岚
这次辩护方还对警方的提供的罪名不服。因为是下载,警方认为是这个数据会给“不指定的人群”,而被告方却认为,这是给捐款者的谢礼,给谁下载都有记录,所以算不上是传播,扩散淫秽物品。这样警方担当回答:“我们不很知道网络”,辨方认为这样不理解网络的人,逮捕五十岚能够有充分理由吗?

为了把五十岚送进监狱,警视厅还动用了追查杀人犯的科学搜查研究所来检查她的各种证据,并且把这些资料向五十岚炫耀:“科研所已经证明了你干的事情是猥亵”,“也就是日本这个国家认定你是猥亵了”。辩护方一看所谓的证据,就是用软件打开了3D数据而已。等等。

警察还吓唬她:“辩护律师第一次不要钱,接下来开始每一次就要40万日元”。其实真的没有钱,为了获得公正的审判,日本弁护士联盟会对这些有困难的人给与支援,不收费进行辩护的制度。这就是说警方在审问时想欺骗她。并且诱导她,只要认罪,花15万罚款就可以出去了。实际上律师告诉她:如果她承认她这样不是艺术,而是犯罪,以后就不能再搞艺术了。并且这样的罪名被捕也是很有问题。

所以本次五十岚的再次被捕与审判,已经不是所谓的“艺术”与“猥亵”的鉴定这样简单,而是一个自由艺术家的“艺术追求”与警方的“面子”之间博弈。在国家权威正在加强的今天,艺术会不会是新的管制对象呢?

 

友情提示:本博文章只是提供新浪博客使用。新浪以外的论坛博客谢绝转载与刊登。如有意向请联系告知并支付相应稿费,如有若侵权本博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我的新微博:偶尔俩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