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在街道,经常可以看到交警画的停车线内,有人放有路障,有人放有旧单车破摩托,有的索性在线内打桩用上铁索锁上,那些都是干什么的呢?占位!
城镇,特别是县城,随着时代的发展,车辆也越来越多,要找个停车的位置也越来越难。于是,便有了市民、商户为了自己的方便不顾别人的利益,采取非常手段线内占位。这种情况出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由此可见,我们的文明还是缺少一个“管”字。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的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文素质,增添民众幸福感。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创建文明城市的“市民行为准则”,其中包含了“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 社会公德主要规范”、“ 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
家庭美德的主要规范”等,几十年来,我们对这些“准则”也做了不少的宣传,旨在增强“自律”意识。但是,在我们这个文明程度还不是很高的社会里,仅仅靠“自律”是不行的。一方面,我们要继续通过媒体、发放传单等形式宣传我们的“文明准则”;另一方面我们的城管、交管等部门要加强巡查,对不文明的现象予以制止、规范,不要流于形式而对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不能视而不见;三是加快市政建设步伐,让我们的市政建设尽可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与市民的需求。我们要让市民时刻谨记“文明”二字,养成文明习惯,不为一己私利损害我们的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
有人说“文明是管出来的”,这是非常经典的话,如果大家都能“自律”,也就不存在占道经营、乱停车、乱占位、乱涂画张贴、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了;正因为有人“自律性差”,才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宣传部门的事情,更需各行政部门配合,我们应该当作一项惠民的大工程来抓。
(何望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