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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猫事件背后,错乱的允诺与预期

(2013-12-30 19:56:21)
分类: My时评&学术

近日,江苏扬州一位居民心爱的波斯猫爬到一棵约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主人心急如焚,担心爱猫出事,无奈之下只好找消防队帮忙。接到报警之后,扬州消防部门将一辆22米登高平台车开至现场即刻开始“救猫行动”。消防车救猫,是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是不是滥用公共资源,引起了网友的争议。(1114日《现代快报》)

此事虽然极端,但必须承认,类似争论已然一再上演。众说纷纭喧嚣热议,其内核归结起来,无非只有一个,也即特定的公共职能机构,是否可以以“为民众更好生活”为由,而展开超越本职的行动?如果可以,那么这种“跨界”,控制在多大程度内,才是合理的?消防部门固然没有“救猫”义务,可若果真这么做了,又似乎是件价值正确的事情。当然,不少人斥之“滥用公共资源”,这着实是一种极理性的评判;可现实中更多的人,却难免显得更为感性和情绪化。

同一起救猫事件,有人看到脉脉温情,有人看到职能错位。逻辑起点迥异,而后滋生分歧与争吵,也就在所难免了。传统观点认为,公共职能部机构履职,理当局限在“法定责任”范围之内。任何越界,都是对资源和职权的双重滥用。事实上,持此论者,实是主张一种“程序至上”的观点:先定的规则高于一切,具体履职只要循章办事就好——所以,“既是消防部门,搭梯救猫总归是不务正业。”

与之相较,另一些截然不同的观点,则显得温和、人道许多。比如,很多人搬出“结果至上”说:既然救猫拉升了当事人的欢愉度,事实上提高了其生活品质,便是善事一件,何必拘泥于那些僵化的条条框框?除此以外,更有人宣称所谓“一切生命皆平等”的理念,在一派滥爱情绪的渲染下,“消防队救猫”事件,又俨然裹上了一层大爱的神圣光环……凡此种种,全然是一副你批其滥权,我大力“点赞”的架势。

也许在事发之初,消防队员们并未思考太多,只是下意识地救下了猫。只不过,事后引发的轮番热议,显然超过了事件本身。且很难说清的是,各方就此事迥异的发声,到底谁对谁错。因为,一个健全的社会,固然有赖于刚性规则的维系。却也离不开那些临时的变通,以及人文精神的不时闪耀;公众虽一再呼吁,公职机构要依章循序办事,却也不希望看到其完全沦为按部就班、不通情理的冰冷机器。在此背景下,纠结实在在所难免。

说到底,在我们的社会内,不少公共部门的角色,仍未精准定位和准确表述。诸如“有困难找警察”一类的口号,给予了太多大而无当的允诺,民众因此产生某些不切实际、出个离谱的期待,也就不足为奇了。救猫事件,之所以激起轮番热议,且是非对错难辨,本质上还在于,在一个分工不清,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错乱纠缠的社会内,公职部门并不真正确定,该做的与不该做的,能做的与不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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