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四吃”,是对公共政策的功利套用
(2013-12-30 19:38:46)分类: My时评&学术 |
近些年,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与之相应的是房地产开发的异常红火。一些地方政府的卖地需求与卖地冲动,使之与房地产开发商一拍即合。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许正中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职能部门从房地产行业中拿走的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比例偏高已成不争的事实。有的地方政府已经准备进行“一房四吃”:“一吃”土地出让金,“二吃”转让住房所得20%的个税,“三吃”房地产税,“四吃”遗产税。(11月12日《人民日报》)
纷繁复杂的房产市场,正衍生出一套全新的话语体系,所谓“一房四吃”之说,无疑是其中颇有意思的名词创设。它既是描述性的,用以说明某些地方,或从楼市过度汲取利益的局面;同时又是解释性的,一定程度上涉及到,对该现象背后原因与过程的探讨……当然了,准确说来“一房四吃”论仍属预言性判断,而非是针对业已发生状态的总结。但即便如此,其所提示的风险,确乎不容回避。
在不少地方,财政收入已然与房地产深度捆绑,由此形成某种路径依赖,实属必然。该背景下,抛出“一房四吃”论,可谓其来有自。显而易见的是,共生共荣的秩序内,某些公共职能部门,必将选择性套用乃至改造一揽子楼市政策,行托市之实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事实上,诸如“二手房转让所得征20%个税”、试水房产税等,本意皆是为了使房市趋于理性。只是不想,却被有的地方,狭隘理解成新的增收门路,实在令人遗憾。
“一房四吃”最荒诞之处在于,实践者全然不顾不同政策间天然的排斥与互替性,蛮横将其叠加一起,只为实现“更多创收”的世俗目的。须知,在正常认知中,开征房产税就是为提供替代性的收入方案,从而减少地方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此外,拉升住房转让个税、布局遗产税等等动作,也显然有冷却房产投资,并推动土地出让金回归合理规模的考量。无视这种种内在逻辑,只看到税改所创造的增收可能,乃至将之放大并功利化利用,此乃“一房四吃”的不堪本质。
透过此一若隐若现的新趋势,公众最大担忧乃在于,“弹性十足的政策工具,竟可被既得利益群体随意再造,直至变得面目全非起来”。“一房四吃”再次证明,一旦公共职能部门具备了过强的利益意识,便会顽固地拒绝让利,甚至会由原本中立的执行机构,畸变成趋利避害“理性经济人”。而这,注定是极大的倒退。因为在此基础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已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而民众总难免成为最受伤的一个。
诚然,“一房四吃”之说,未必一定会在未来应验。但由此事看,如何确保公共政策内在逻辑的自洽,怎样抑制职能者过盛的利益心和露骨的逐利过程,终归是亟待正面回应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