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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流浪,只因水泥锥的桥底

(2012-07-03 21:57:04)
标签:

杂谈

分类: My时评&学术

流浪汉睡桥下影响市容,广州浇筑水泥锥对付?近日网友的这则爆料,在微博引起热议。记者调查证实,广州白云、天河确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水泥锥,却没有单位站出来认领。街坊称,这些地方曾经流浪汉聚集,自打有了水泥锥,流浪汉被迫迁走了。市民对桥底浇筑水泥锥,褒贬不一。(7月3日《南方都市报》)

冰凉的流浪,在这方土地上加速沉重。无所依、无所眠,遭遇鄙夷与驱逐,惶惶终日而无所心安……很多地方,管理者对“麻烦人群”的偏见,不仅从未消失反倒愈演愈烈。俨然,言语之攻讦、肢体之示威,尚且不足以宣示好恶立场,直至祭出“水泥锥”式的大杀器方才罢休?天桥和高架桥下,面对那森森阴郁的“尖刺”,良善的围观者心惊难平,因为谁也不忍,流浪者残破的梦,就此无处安歇

或许,“水泥锥”的建造动机仍还存疑;或许,流浪人群只是被误伤了一回。事实上,我们宁愿相信,所有的城市、所有的人心,都不会怀有如此“恶意”。只是,流浪汉利益受损、生活遭困,已是客观发生的现实——单就此看,主观还是无意?又有什么重要的呢!“水泥锥”加诸流浪者的伤害,无论是否属于“误伤”,终究确实发生。无法美化、无法推责、无法遗忘……

天桥底、高架桥下,当然不是流浪汉的应归之所。但,一个不曾提供充分“救济”的社会,任何一点试图安排、决定流浪汉生活的企图,都必然缺乏底气吧。长久以来,种种救助站、救护站,并未能对流浪汉形成足够吸引力:其运作模式的老旧,管理思维的高姿态,被人诟病久矣。一方面,流浪者必须让渡部分行动自由,才可换取管吃管住之待遇;另一方面,救助站多千方百计游说受助人员返乡,不时触痛惧归者的心结

在完善、人性的救助体系建构之前,治理者有何理由驱逐流浪汉?所谓“市容的整洁”、“市民的观感”,从来不足以支撑“驱赶”的正当性。因为,“城市”作为人类群居的高级形式,灵魂深处就流淌着开放与包容的血液。一城之内,私域之外皆当分享,空气、阳光,以及天桥下的一方阴凉。就产权归属而言,流浪汉天然有权安睡桥下,既然它不属于任何人又属于任何人。当一群人,高喊自以为彪悍的说辞,赶走另一群人,是剥夺而非清理

成熟的城市,当能包容不同人的不同文化,流浪者作为作为庞大的群体,理当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水泥锥,不应是他们的命运,更不应是我们的态度。尽管,每一个人都追逐感官的愉悦,但在流浪者的生存之忧面前,颠倒价值的次序是可耻的。洁净的桥底,只是安居者的风景,却是漂泊者的生活,为风景牺牲生活,难称是正派社会的作为。终究,水泥锥以其锋锐,所直白暗示的“痛感”,无非源自幼稚和僵硬的心,存于职能机构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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