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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北京市首批试点的2000辆公共自行车分别在东城、朝阳两区投入使用。租车1小时内免费,之后每小时收费1元,每日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目前,由于初期运营阶段车辆投入有限,负责公租自行车的两家运营商表示,试运营阶段办卡者需持有北京市二代居民身份证,随着车辆投放的增多,覆盖面也会逐步扩大至外地在京居住人员、外来游客等。(6月17日《新京报》)
将公共自行车与本市户籍捆绑,即便是短期内的权宜之计,也引发了好一阵民意反弹。情绪所指,无非认定了该项规定,有悖于起码的公平底线——将一种新增“资源”,以“户口”而非“需求强度”为标准,选择性分配,有何必要性和合理性可言?更抽象来说,“普惠性”是一切公共资源价值之所在,倘若受制于客观条件而无法“普惠”,则理当以“无偏见的方式”分配,或竞价、或摇号等等……在这其中,以籍贯、身份等标识作筛选工具,显然是最有待商榷的。
在北京,公共自行车尚处于试点阶段,极为有限的“投放量”,当然无法满足庞大的需求额度。所以,公共自行车当然可视作“稀缺资源”。事实上,稀缺资源如何分配,一贯是社会治理的难题之一。无论是技巧端的缺失,甚或是价值观层面的偏差,都极易给公众带来的二次伤害:因稀缺而无法普惠,为首次伤害;不当的分配过程,所造成的相对剥夺感,便是二次伤害。遗憾的是,“让北京市民先骑上公共自行车”,无论技巧层面,抑或价值伦理,都令观者不解甚至反感。
诚然,不同的稀缺资源,适用不同的配置模式。但归根结底,以需求强度为分配参照,总是颠扑不破的核心。那么,推广公共自行车项目,职能者所要做的,乃是测量不同群体的需求强度,继而以对应的方法,将有限的“单车”,分配给最需要的人群。为实现该目标,严格意义的样本调查,当能提供最精准的数据参考;最不济,开放式的先到先得、办完即止的“放卡规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区别出“最需要者”。总之,“北京市民”的身份标签,从不天然等于“需求强度最强”。
公共资源,即便是稀缺的公共资源,也当避免沦为小范围的内部资源。至于其原因,除了那空洞的公平说辞,更是为了最大程度避免空耗、浪费。值得反思的现象是,在很多城市,为数不多的公共自行车,也竟遭遇了极低的使用率。究其原因,手续的繁琐、借还的不便固然关键,但在分配之初,就将其矮化为“少数人的福利”,也是根源之一吧。须知,职能者所试图关照的群体,或许并不是某政策的真正适用对象。
恰如批评者所提醒的,北京市民因其生活的稳定性,早已在代步方面形成了固定偏好和成熟的解决方案。无视现实,仍让该群体首先享受公共自行车之便,一方面会酝酿不佳的观感、不善的情绪;另一方面,也将一项新策衍生的正效应,降到了最低。凡此种种,早已不是一句,“未来覆盖面也会逐步扩大”所可搪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