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担其责,民间互济才可长久维系
(2011-12-13 21: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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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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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网曝“哈尔滨市宾县4岁女娃小悦照料瘫痪双亲”一事引发网民关注,一时间评论、捐助如潮,小悦父母已收到捐助现金12万多元。但是据调查,小悦家虽然确实非常贫困,要想彻底脱贫任重道远,可小悦父亲并没有瘫痪,政府也按政策给予了照顾。(12月13日《京华时报》)
再一次,“事实”在网络上失真。但即便如此,当事人的苦难,也确定无疑。那么,一个真诚为善的人,是否应该容忍细节处的偏差?而这种容忍,又该基于怎样的心理?抱怀何种的尺度?透过“小悦事件”,很多问题值得公众反思。唯有解决困惑,“求助与救助”的社会自发互动,才能一步步趋于高效和完善。
行善是伟大的志业,承载于上的,是人类的种种美德——同情弱者、博爱兼济、悲悯助人……在社会道德的进化历程中,“救助困厄者”,已然固化为最基本的价值信仰。它意味着两个方面:其一,强者、富者乃至一切有能力者,都有对弱势群体“施以援手”的义务;其二,此一施善的过程,应遵行某些约定俗称的行为规范。例如,以不冒犯对方尊严感为底线,以内敛平和的输送手段救济。文明时代,行善不仅是一种道义责任,更配套有一系列的操作惯例。
与此同时,作为慈善互动的另一当事方,“被救助者”的伦理规范,却一直少有人谈及。其逻辑大致在于,世人不忍对弱者要求太多,且“社会成员互助”本就应“无附加条件”。受此思维支配,“求助”和“互助”,所处的舆论环境全然不同。“求助”往往是随意的,无重负、无责任;而“救助”,却多不得不为、必须做好。那么,“4岁女娃小悦照料瘫痪双亲”的网帖横空出世,也就不足为奇了。在一个无周全“求助传统”的社会,只要不是彻底的捏造,小小的不实和夸张,根本没必要较真。
而事实上,围绕人性之善,求助和救助,本是一体的两面。执拗宽容前者的行事,而偏偏强调后者的道义,虽发端善意却未免不会事与愿违。人们固然不会,与一个四岁女孩斤斤计较。但请相信,“行善助人”从不是所谓的无私奉献,而是一种怀有预期回报(多表现为心理满足感)的理性抉择。可以确定的是,一旦施善人发现求助者所言不实,一丝的失望乃至愤怒,终会多少冲淡当事者践行爱心的喜悦。长此以往,公众善心难免慢慢消弭,继而慷慨为善变得谨慎。真正需要求助的群体,因为那些不够真诚的求助者,而得不到适时、适当的援助。
非但是“小悦”,非但是小悦的亲属,非但是那个替小悦家发帖的亲戚——一切的弱者,也都有着自己的担当。这个社会,对每个人怀有平等尊重,所以对每个人都有特定的期许。至少,在求助与救助的社会互助中,双方都该有自己的底线。这,恰是此一民间互济行动能长久维系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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