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诉讼助追问,藉执着破积习
(2011-09-15 23: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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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从2011年5月开始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情况。李燕认为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的答复不符合她申请的要求,所以向法院起诉三部委。记者联系三个被告部委,三部委均称不知道被告一事,也没有做出评论。(9月15日《新京报》)
追问每多一次,每认真一分,便会感到深一度的冷漠。大学生李燕,毫不过分的信息公开申请,竟被三部委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后,一件无比简单的事情,终于要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执着者执着得可爱,傲慢者傲慢得无理。一位平凡学生的不平凡举动,注定会对蒙尘久矣的信息公开制度,产生一丝良性刺激。有些权利,不缺法律保障,不缺实现路径,而独缺捍卫的决心。例如公民知情权,世人皆知其岌岌可危,却极少有人意图拯救。
李燕状告三部委,恰能适用最高法近期颁布的一项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5类案件,法院应该受理。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等’”。若照此执行,李燕的起诉,法院理当予以受理。而现实中,“该行政诉讼,正在等待立案”。在最终判决结果出炉之前,“会否立案”本就是一个意义重大的符号。“受理”或者“不受理”,预示着一项司法规定的未来处境。
虽然,判例法不是中国的法律渊源。但谁也不能否认,一次精当的判决,会衍生无数的善;而一次偏差的判决,会孵化不尽的恶。司法行为的示范效应毋庸置疑,如果将上述语境前置,何尝不可以说“一次适逢其时的立案,会激励一系列的维权热情”。须知,“一纸文书”无力赋予法律以权威,而唯有通过一次次的公正实践,法律才会获得所有人的信仰——无论是公权者,还是一般民众。李燕,与某些司法条文,共同走到了一个路口。谁成谁败、何去何从,干系甚大!
李燕的遭遇、三部委的态度,折射着最真实的权利生态。而今,民众权利意识虽有觉醒,却仍未对公职部门造成足够压力;而自缚于由来已久的封闭风气,一些政府机关往往对个体的权利诉求,充满警觉和排斥。“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所以被三部委隐而不宣。与其说,是因为相关内容敏感,不如理解为“申请”本身太过少见。公权者只习惯单方面的信息发布,而对自下而上的“反问”不知所措。他们的行事法则,早已远远落后于法律表述,更遑论跟上民间需要。
有些法律条文沉睡已深,以至需要一场诉讼重拾尊严;有些公民权利虚置太久,直到一位大学女生执着追问。公职部门的傲慢,无非源于“一直如此”的积习。但,在司法愈发捍卫民权、公众学会依法维权的时代,一副不言不语、不理不睬的面庞,只会制造无谓的失落与心伤。新法已立、旧法还存,错乱的行政传统也该终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