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怜”与“勒索”不是慈善
(2010-06-22 18: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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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正式落成,这是国内首家由大学与公益组织联合成立的专业性公益研究机构,发放高级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在成立仪式上,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提出,亿万富翁的社会责任底线应为每年向社会捐款100万元。据悉,王振耀曾任主管全国慈善捐赠工作的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6月22日《京华时报》)
彼岸之风景,总让我等惊羡万分。当比尔·盖茨、巴菲特正愁没处捐钱的时候,吾国之富人依旧紧捂腰包。与之相随,在这个国度,不仅慈善事业虚贫,贫富对立亦成其间常态。总是感叹为富不仁流毒至深,宛若周边富翁天然处于道德低点。直至今日,终有前高官痛陈呼号,言所谓“社会责任底线”。在他看来,这个底线可以量化,约等于年均百万的捐款。“慈善”一词,历来空疏浮泛,不想此刻有了具化的指标。无奇不有,而莫名惊诧!
亿万富翁,自然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占有财富的份额,决定了反哺弱者义务几多。固有价值观中,为富而不济人,被视为“不仁”。唯有仗义疏财,方可获得公众尊重与认可。衡量财富人生,不仅以数量观,更以品质考量。所谓“取之有道,用之有方”素被标榜,其不仅意味着聚财不违法、不逾矩,更意味着散财为民造福祉。就此而论,较之常人,巨富大亨之流,确实被束之更高“社会责任底线”。
然而,有一点终需厘清。上述“底线”不过是道德范域的“劝导”,而绝非不可逾越之“红线”。富人必须做慈善?是,也不是!民心所向,只待富者捐出全部身家才好;但就法理言,私产神圣而不可侵犯,富人丝毫没有向社会捐赠钱财的义务。所以,王振耀院长所宣称,“年捐百万的社会责任底线”,完全只是一厢情愿。无异于以道德暴力,干涉个体财产支配自主权。
富必破财,谁还会有率先致富的动力?富人也不算少,人均一年拿出百万,足够支撑起不错的社会福利了。如此“妙计”,只有吾国高人想到,诚让人唏嘘不已。一个私产得不到民意彻底尊重的社会,比一个为富不仁的社会更为可悲。
强调富人的慈善义务,并不能以财富多少为立论依据。这并非一个道德命题,而是关乎全社会健康演化的调节手段。富者财富无度积累,社会只会走向板结和对立——财富意味着发展机会。问题之关键,不是以“责任底线”为由“隐性索财”,而是通过税收等手段做好二次分配。即便比尔·盖茨、巴菲特之辈,也不是天生的善人。若不是超高的遗产税,与完善的慈善事业税收优惠政策,此二人估计也就天天在家数钱玩了。
中国富人所以“吝啬”,并不是无视所谓“社会责任底线”,而是得不到有效政策节制。让他们每年拿出一百万有多少意义?弱者本无需“乞怜”与“勒索”,若财富分配体制正义而健全,自会让富者散财、穷者得益。
http://epaper.xplus.com/papers/tywb/20100623/n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