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悲鸿油画《人体蒋碧薇女士》拍出7280万天价。近日却惹起轩然大波: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部分学生联名声称,这幅油画是他们当年的习作。也就是说,此幅“徐悲鸿油画”为赝品。
不过去年拍卖此幅油画时,拍卖公司配发了“徐悲鸿长子徐伯阳与这幅画的合影”,以及徐伯阳出示的“背书”,背书内容为:“此幅油画(人体)确系先父徐悲鸿的真迹,先父早期作品,为母亲保留之遗作。”
徐伯阳证实此画是“真迹”,美院毕业生却予以否认。谁是谁非,难下定论。这就需要我们来判断了。

徐悲鸿1941年绘制的蒋碧薇肖像,此画无争议。
从网上公布的美院毕业生提供的信息看,他们的说法证据较多,比较有说服力(不一一列举了)。问题在于,徐伯阳的证词能否成立?
我以为,首先,徐伯阳的证词“背书”本身,也有真伪之别。其次,我们暂且肯定它是真实的。那么,亲儿子对父亲油画的证实是否有效?
对真正的收藏家而言,画家亲人的证词(甚至画家本人的证词)只可作参考,但是参考价值很有限。判断作品真伪的唯一依据,在作品本身。(博主声明:本文对该幅油画真伪保留意见。)
我想说点题外话。十多年前,马未都的“观复斋”还在琉璃厂西街,我经常去玩。有一天,马未都、陈业和我正坐在后面喝茶聊天,忽然店员禀告,说有人送来三件青花瓷器,那人自称“慈禧后人”。马未都看了看瓷器,退给店员说:“请他找别人看看。”谈兴一点不受影响。
马未都那时有句口头禅:“不听故事!”意即不听你介绍藏品的来历(神马“慈禧后人”、“祖传的”、“墓地挖掘”之类故事),他只关注藏品本身的真伪特征。
回到本文,油画家亲属的证词只可参考,不能决定真伪。
同样的道理,可以延伸至收藏界之外:某件事情、某种说法的真伪,其来源并不重要。我们需要潜心判断的,是事情和说法本身的逻辑,以及是否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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