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幼儿教育中心讲故事技能大赛评分细则

(2011-11-29 11:36:08)
标签:

杂谈

幼儿教育中心讲故事技能大赛评分细则

一、活动目标 

通过讲故事比赛,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基本功的练习,提高教师对语言的感受能力、表达能力和掌控能力,使教师掌握“讲故事”的技巧,促进教师专业技能的提高。

二、参赛对象 

每个班的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40周岁以上的教师以及其他教职工鼓励参加 

三、活动时间

20111122

四、比赛规则

幼儿园故事内容不限,参赛教师充分准备,比赛前通过抽签确定具体比赛顺序。

五、参赛形式  

按抽签次序依次讲述故事。

六、比赛评分标准  10分制 

1.形象:要求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仪表端庄,体现幼儿教师的精神风貌。

2.口才:要求脱稿讲述,普通话准确、流畅;讲究故事的技巧,紧扣故事情节,富有节奏,富有感情;语感丰富、语速处理得当,富有表现力。

参赛选手号

故事内容健康、富有童趣。(1分)

语音、语调规范、正确(2.5分)

讲述流畅,发音清晰、标准 2.5分)

语言生动、语速处理得当,富有表现力。(1.5分)

仪表自然,动作恰当。(1.5分)

故事完整,表达连贯富有创意。1分)

总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