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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路边社 |
写一本小说的初衷无非是这样,我翻开每一本新小说,发现味同嚼蜡无甚稀奇,索性决定自己动手写一本。就跟看多了带宝宝出来炫耀的妈妈,长得歪瓜劣枣非要夸这是我家小天使,正义感固然薄发想说其实很一般,苦于身边也没有现成的孩子。最终我自己生了一个,速度快效率高,素材来自我的前男友,故事改编于我跟他的交往。
有甚说甚,那时候我还年轻,那时候我不知道天高地厚,那时候我认为培养一个男朋友容易得好像大豆发芽。本来我十分想写个不一般的故事,但写出来之后,想想其实这样世俗的男女,在哪都不缺一对。史上最傻的事情就是自以为自己很特别。这不过也就是一个现实打败了爱情的普通言情小说,不过我尽可能还原简单纯粹,不搞大劈腿,也不搞闺蜜抢男友,总之你很可能像我一样,拥有过这么一个男朋友,告诉你爱情是什么样子,它又怎么成功让你心碎。
有甚说甚,我认为最好的部分,在于居家上床系列的描写,上个床而已哉,用不用得着搞得地动山摇,什么花蕊什么金针什么急促的呼吸什么压抑不住的喘息,谈恋爱不上床,身为现代人怎么对得起宝贵的时间和正确的欲望。所以坦白点讲,这本书还讲述了一对狗男女如何在欲望燃烧中各自爱上对方的故事。爱上之后就通俗了纠结了不好玩了,上床都带着一星半点酸死人的文艺气息。然而呢,正因如此,这个故事,还算有一点点打动人的地方。
我向来讨厌看自己写的东西,前两天我又把小说看了一遍,发现看着看着还是忍不住微笑,一个22岁傻乎乎的姑娘,固执地找了个优柔寡断的男人谈恋爱,以此祭奠青春啊纯情啊之类的玩意。
有甚说甚,对于一本处女作,我实在没有太高的信心,一般人看完此书,大概只需要2~3个小时,真诚地希望你去买一本,就算你说它一点不好玩,那又怎样,我以妈妈的骄傲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在乎。
PS:元旦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