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家园》散文系列之
我博客的“沙发”评论和回复(三)
开博以来,从陌生走向成熟,在博海中浏览学习,冥冥中寻找结识各路各派的博采朋友,互访交流见证了友谊,轻轻一声问候传达了远方朋友的一份真诚心意。茫茫博海,未曾相见,只是凭着屏幕的相隔,打开电脑,用鼠标点击交流,就这样一种网络的关心、鼓励、支持油然而生;就这样一种人世间的关爱、感激、帮助广为流传!平时,由于时间无法驾驭,错过了在好友的博文上抢坐上“沙发”评论,甚感遗憾!但不过,“沙发”有时还是让我享受到的,O(∩_∩)O哈哈~!其实,评论的先后并不代表什么,但也有某种意义所在,因为评论栏上方就有一处明显提示:“发评论随时随地抢沙发! ”,所以某种特殊意义还是有滴 。因此,为了表现出它的意义所在,特把我博客博文的“沙发”评论和回复按顺序的发帖出来,给大家瞧一瞧,晒一晒!不管它的评论是否精彩,只是为了印证博客成长各阶段的文化,也是作为一名自豪的“博客人”,对朋友们一直以来在写博路上的来访、评论、推荐、加精、鼓励与支持的感谢!(不包含匿名评论,每辑挑选十二篇“沙发”评论,偶意中国十二生肖,每年十二个月。)待续~
草萌若萩2009-10-09 11:29:16[回复] [删除] [举报]
哈哈,我是很开心快乐的~~
博主回复:2009-10-10
03:46:36[删除]
嗯!能够开心、能够快乐,那是我的心愿
妮子2009-10-12 00:47:15[回复] [删除] [举报]
沙发:)
思念谁呢啊
嘿嘿
博主回复:2009-10-12
00:52:44[删除]
心生而发,有缘人自会思念啊!O(∩_∩)O哈哈~
妮子2009-10-19 00:27:27[回复] [删除] [举报]
好冷哦,不过很好笑 ,哈哈
博主回复:2009-10-19
00:33:44[删除]
那记得多穿点衣服,别让我的冷沙发凉着你哦!
派出所所长朱启超公报私仇
(2009-10-24
12:25:35)[编辑][删除]
彭春文律师2009-10-24 23:53:38[回复] [删除] [举报]
如果博主所述属实,那这个所长就涉嫌徇私枉法罪。如果从严格的法律职业精神来看,恕我直言,博文内容有点空洞化、主观化,事实细节少,主观评价多,让人看不出所以然来。博主写这篇文章主要在于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属于申诉、控告、检举、举报一类的书面材料,这种材料的目的是使有关部门、领导或者群众能够了解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以便启动处理程序,使行为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写这类材料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使局外人能够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要做到这一点,须站在局外人的视角来叙述,而不是当事者自身的角度,因为当事者自己对事件太了解了,会不自然地把很多细节忽略掉;二是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如目击者的联络办法;三是以还原事实原貌为主,主观评价只是点到为止。一定要记住事实胜于雄辩的道理。嘿嘿,好为人师,得罪了,见谅!
博主回复:2009-10-25
01:06:26[删除]
谢谢评阅!
这个所长太嚣张了,家庭放一张麻将桌娱乐打麻将,根本是很微不足道的事情,派出所可以以教育或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理。
这个所长因为有了报复心理,而采取了刑事拘留来发泄自己的徇私枉法。受害者手上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个所长违法行为。
(转载)如何履行好派出所所长职责
(2009-11-10 06:46:01)[编辑][删除]
人间秋雨2009-11-10 17:18:28[回复] [删除] [举报]
基层工作太难了!
博主回复:2009-11-10
18:38:31[删除]
说得没错,但好多基层干部忽视或没有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做好自己本分工作。
(转载)派出所所长工作职责
(2009-11-10
06:48:21)[编辑][删除]
秋水阑珊2009-11-12 12:31:53[回复] [删除] [举报]
博 海 拾 萃 转 华 年
挚 友 知 心 荟 妙 言
秋 水 文 墨 情 一 束
阑 珊 结 伴 舞 翩 跹
为君留下此季的问候...
秋水温暖而归...
博主回复:2009-11-12
13:43:25[删除]
好诗,诗中有秋水阑珊的身影,博客间精彩妙言的可诚可贵,彼此间博友的互动与交流。
陆丰市南塘镇陈佛庇纪念学校为何如此收费
(2009-11-24
22:57:06)[编辑][删除]
神秘力量2009-11-24 23:19:32[回复] [删除] [举报]
支持揭露! 加精!
博主回复:2009-11-24
23:47:28[删除]
谢谢关注,正义必胜!
无心为客2009-11-28 01:50:52[回复] [删除] [举报]
博主回复:2009-11-28
03:53:10[删除]
嗯,你的留言有个性,我喜欢!多指点!
神秘力量2009-11-28 10:24:30[回复] [删除] [举报]
恭喜!您的锦绣文章,被评为精华博文!期待您再出佳作,并带上您的朋友,常回圈子看看。
博主回复:2009-11-29
02:18:15[删除]
谢谢,承蒙圈子的器重,一定不负你的厚望,再出佳作。
人间秋雨2009-11-30 12:03:29[回复] [删除] [举报]
这几幅比前面的成熟些,但色彩上看还是显得很童真~
专门学过的吗?
博主回复:2009-11-30
13:14:30[删除]
呵呵,可能是童心未泯吧!涂鸦多了,熟手一点吧~
神秘力量2009-11-30 21:46:04[回复] [删除] [举报]
恭喜!您的锦绣文章,被评为精华博文!期待您再出佳作,并带上您的朋友,常回圈子看看。
博主回复:2009-12-01
02:47:06[删除]
大家对我的支持与关注,真的让我受宠若惊啊!你们的热心与期待,我不会让网友们付诸东流!
海陆丰一派论坛LOGO的设计构想
(2009-12-02
16:51:42)[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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