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学生(莉莉)在滑旱冰时,不慎撞伤另一女学生(露露),招来一顿暴打后,因无钱“埋单”,被挟持到宾馆非法拘禁,还被逼以“破处”方式来赔偿对方“医药费”……(摘自《四川法制报》)
新闻中若是些男人或者男生,也便不值得惊讶,而偏偏是一个少女对另外一个少女的威胁和迫害。
如果若是叫女孩靠其他方式偿还债务也就罢了,但偏偏是要用出卖自己的肉体这种变态的方法来偿还。
很多情况下,这些案例并不是个案,当偶然常常发生,便成为了一种必然。实际上,社会上像露露这样的社会青年还有很多,不乏有些女性,不乏她们出入各种色情场所。
究其根源,其实这些社会不良青年自身一定是存在问题的。
就像案例中只有14岁的露露,在10来岁时,无意中得知自己一生下来就被贵州赤水市的亲生父母遗弃的悲惨身世后,就开始以自暴自弃方式报复亲生父母,与养父母产生了隔阂,经常外出不归,从此弃学流浪社会,并以卖淫为业,在与社会上的人鬼混中。
露露走到今天,与她的养父母长期偏袒、溺爱是分不开的。如果发现之后进行一定方式的教育和诱导,我想她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除此之外,另一个隐形的原因我们还不得不注意。就是露露常常被派出所逮捕,但都是因为其未成年而被释放,期间的说服是不管用的。那么对待这些未成年人,我们是否有义务应该交给相关机构进行长期的教育培养,比如少年劳教所。否则,成年之后,最终的受害者,还是露露自己。
这样的孩子还很多,他们自暴自弃,也一定有他们的理由。缺少爱,或许是他们大多理由。但被你们侵害的孩子,就有理由被你们威胁迫害吗?他们受到你们的侵害之后,你们就能够找到爱,找到拿来慰藉的东西了?显然不是,那是自暴自弃,是一种转移,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想要得到爱,就必须要去感受大家的爱,就必须要把自己融入到这个社会中,与大家心贴心地交流。
你们缺少爱,但不要缺少德。别再做更多的傻事,别让悲剧再次重演。亡羊补牢,犹未迟也。
2010年10月29日
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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