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题小像》
鲁迅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用自残身体的方式来求取真相。
8月1日下午3时许,4名中年男子在清华大学西门附近,用菜刀砍下了各自左手小指的一部分。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竟然仅仅是为了以此证明自己并未旷工。
如此做法,不过是向世人无奈地申冤,“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该走的路都走了,告都没地方告了。”希望能够得到我们的理解和同情。
开始,他们在没了编制之后,也像一些其他怀揣着梦想的打工仔一样,并没有过多的质疑。他们都相信“以后总有一天能够成为正式职工”。而当他们被原电力公司抛弃的时候,当他们戴上“被旷工”的帽子的时候,当他们无人收留没有去处的时候,他们的做法确实证明了自己能力有限,根本无力回天。
于是,他们开始到处擂鼓申冤。但仲裁的裁决结果认为,他们与湖南省电力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他们去法院起诉,法院回复的是,他们所起诉的对象错了,需要重新仲裁。接着,他们便像是足球一样,不断地被仲裁和法院这两支强大的“球队”之间踢来踢去。理由一大堆,但结果只有一个:XX不予受理。
接着,他们大老远地来到了北京,来到了清华的门前,本想借此宝地断指“荐轩辕”,用流血的代价来换取一点怜悯。
但断指之后,不过警察赶到。随后被120送到医院,而他们也并没有因为“断指”一事获得特殊的待遇,还是和其他人一样,排了6个小时的长队才得到包扎和救治。之后就是宁远县某些“相关部门领导”的接见和探望,告诉他们,只要回去了,一切都好办。
谁能知道,他们回去了,就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因为回去后的两天是公安局的审讯,接着接到宁远县公安局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大体是说他们上访多次,而且“清华断指”一事扰乱了北京的公共秩序,所以他们根据某某法规对他们实行行政拘留。一个10天,三个15天。
故事到现在,也就告一段落了,其中一人已经在13日提前从拘留所出来回到家里,另外3人目前仍在拘留所,他们仍然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如何。
“断指前后,我们的境遇没有明显的变化,也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但断了也就没有办法了。”是啊,“断了也就断了”。最终如果他们成功,那么令大家欣慰的,不过是“断指”是一个行得通的上访方式;如果失败,也就失败了,丢了工作,还丢了手指。
繁荣的和谐的盛世,竟然寻不到几个真正可以管理民众劳动纠纷的机构,我们看到的,只是一支居高临下的足球队带领一群臃肿的足球运动员,有组织有规划地将球踢来踢去。就这样,一个个足球也就只能任人糊弄随意摆布,而那些有良知的愤慨的球迷们即便喊破喉咙,也无法进入场地将球拿走。
看看吧,这个断指事件的始末,电力局先是把这四个没有旷过一天工的员工加以旷工的“罪名”,然后借此理由活生生地将他们挤了出来,不择手段,毫不留情。试问那些留下来的员工莫非都比他们优秀?他们为何没有“被旷工”?我看大抵都是些后台比他们优秀的吧!即便旷工了,老板们会装作不看见,被别人发现了,老板们也会为他们开脱;这就差距,他们和那些拥有金钱、地位、关系的人之间的差距。
“人间自有公道”,于是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律上,但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却同样受到了执法人的欺骗。打着正义的旗号,借以各种各样的“合理理由”为电力局开脱,同时又为自己推卸责任——这一次,他们又被戏弄了,并且又多了一些称呼,叫做“文盲”或者“法盲”。
那么,谁会站出来替你们擂鼓申冤?恐怕唯有自己。但谁会想到,断指之后,他们也没有受到过一点好的接待。但重视还是有的,监管、拘留、重点监控,他们享受到了常人一辈子都无法体会到的待遇。于是,他们又回到了初始,只是每人都断了一根手指。
那么多环节,我想只要有那么一个人站出来,敢说句公道话,事情也未必如今天这样。但是没有人。“有谁敢”是一个问题,另外一个我只能假以推断,或许,他们都是一伙的。
“我以我血荐轩辕”,是鲁迅年轻时候写的诗,意思是说,即便他满腔热诚不被理解,但也要奉献他的满腔热血。“荐轩辕”,他“荐”的是“黄帝”,这里代指中华民族。如果说断指的这四个人是用自己的鲜血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愤懑和无奈,那他们到底“荐”向何方?向谁表达?又有谁会接受呢?
2010年08月18日
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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