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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想看到的一条新闻

(2009-10-12 20:30:35)
标签:

老丑

杂谈

车祸

朋友

逝去

分类: 杂谈·杂说

 

  “10月10日20时10分许,北华大学一对学生情侣在吉林市吉林大街钰玲珑宾馆门前的斑马线上,被一辆红色轿车撞倒,男生死亡,女生受伤,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昨日记者获悉,肇事司机已于昨日早被吉林市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民警抓获。肇事者是名男性,但案件的更多情况警方没有透露。”
   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不只过是一条新闻,看过之后早已经抛在脑后,毕竟,死者与你们无关;但对于我,对于我们这个曾经和他在一起学习生活过的老同学来说,这却是个天大的打击:这确实是一条我们最不想看到的新闻。
   我想现在,最伤感的莫过于他的家人吧!父亲在海南打工,母亲知道噩耗后,心脏病复发,当晚就送进医院抢救。“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怎样的人间悲剧?!老人年事已高,又怎堪忍受失去爱子的打击?哭诉无门,两位老人的后半辈子谁来买单?
   最提心吊胆的莫过于他的女友吧!受伤的女友躺在病房里,一直还不知道他的死活;因为知道他们的感情深,所以谁都没有告诉她关于他死去的消息。就算知道,现在的她又能怎样?身体上的剧痛,对肇事者的痛恨加上心灵上的创伤会让她变成怎样的模样?身体痊愈了,心灵的伤口有怎样缝合?这,谁都无法想象。
   最胆大妄为的莫过于肇事司机吧!明知道自己撞人还要逃跑,明知道如果时间来的及,两个人还有生还的希望,那么这是一种怎样的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明知道眼前自己撞倒的是两个大活人,就那么忍心将车倒退,然后大胆地径直开走吗?!别以为有钱就可以妄为,能够买通一切关系,替你减轻些罪行;即便金钱上的安慰和弥补,你是永远也无法抹掉心里愧疚的阴影的。
   最幸灾乐祸的就是那些媒体了吧?在网上,看到每条关于朋友的新闻下面,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提示:“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什么:支持?高兴?震惊?无奈?搞笑?……”“看完《大学生情侣在斑马线上被撞案肇事司机归案》你可能还会感兴趣的新闻:广东普宁刑警江俊杰中秋之夜因公牺牲……”中国的传播媒介是怎么了?麻木了还是瘫痪了?这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吗?看到这样的新闻,莫非还会有人会选择“高兴”不成?这是人性化的传播吗?考虑到那些死者的亲朋好友看到这些时候的心情和感受了吗?这样的不顾人性的传播,真让人痛心。
   或许,现在,最无奈的就属我们这些朋友了吧!那些曾给我们带来的感动,又怎么可能轻易的封存呢?那些他和我们一起保留的记忆,又怎么可能立刻就消失呢?现在的我们,或许,就只能期待法律的公正严明,给大家一个公正;只能祈求苍天公平,给朋友的女友少些伤痛,给朋友的亲人多些幸福;也只能祝福天堂里的他,不会寂寞,依旧快乐…… 
   事实已如此了。除了啜泣,除了怀念,除了伤感,除了祈求朋友在天堂能够安息,我想,我们无能为力。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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