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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咨询”和“约稿交流”的相关声明

(2009-08-21 07:56:31)
标签:

老丑

情感

约稿

两性

婚恋

分类: 杂谈·杂说

   一、由于情感咨询问题严重积压,老丑精力又十分有限,实在是没有时间一一答复,所以今后的所有情感咨询问题不再单独回复,只在本博客文章中解答。对此,我会相应地选择类似的问题在博客中统一作答,案例独特的我也会单独写一篇文章作答,案例过长的或者我感兴趣的,我也会写几篇文章分开解惑。

 

   二、我的解答,希望您只作为一定的参考依据,如若当成“圣旨”,那就万万使不得了;倘若给您解答的能够让您最终找到幸福或者长久地维持幸福,我们自然都为此高兴;如果给您的答复最终没能让您幸福,我也很抱歉,希望您也不要因此怪罪于我,毕竟,情感这东西没人能够将一生都规划得好。况且我对您的情况也只是略知一二,不能全面地分析;我也是人,也会有少量的主观的因素和个人色彩;我毕竟不是当事人,所以足够理性,而您却容易受到感情的羁绊,最终定夺是您不是我:所以,我希望您只是将我的回复作为参考。

 

   三、我会尽量客观地给您解答,尽量地让您不“吃亏”,但我绝不会只是“劝和不劝分”,也不会只是“劝分不劝和”,因为“和”与“分”并不是您幸福的标准,我也不会给你一个肯定的答复,给您的也只是建议,最终的定夺还是要您自己考虑完成的。简单地说:如果您向我倾诉并让我解答,凭借的是您对我的信任,倘若您对我始终怀疑,那么您就别来了,我也犯不着好端端地跟您较劲。

 

   四、如果解答不好,您能有更好的解答,那么欢迎您批评指正,本人将对所有的批评进行单独回复,如果您“骂”的好,我还会写相应的文章对您的批评进行解析。但是倘若您无理取闹,那我就不会理睬了。

 

   五、由于全部解答都是免费,我们之间不产生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故特对我的“情感咨询”做如下几点声明:

 

    1.凡在留言、纸条或者评论中发布的提问,如果没有注明不能公开在博客上的,一律被视为可以在本博客引用并且可以公布的问题,本博拥有使用权;但是不能公开的,我是不会解答并且回复给您的,理由已说过,不再次重复。
    2.凡发到我EMAIL里的情感咨询问题,如没有特别注明不能公开在博客上,一律视同为可以在本博客引用并且可以公布的问题,本博拥有使用权;但是不能公开的,我是不会解答并且回复给您的,理由已说过,不再次重复。
    3.为充分表达您的观点,为达到字句通畅,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人将会对您的故事进行相应地加工。
    4.您的名字将会是匿名或者不提及姓名,有些案例或许类似,请旁观闲杂人等不要对号入座。
    5.本人答疑的选取标准是以表达一种观点而设,是一种心理的普及,并非完全针对提问者的问题,因为提问者的资料的不完全性,我很难作出真正意义的解答。如果对您有所帮助,那是最好,如果不对您的胃口,毋须尝试。
    6.如没有特殊情况,我会给做咨询的读者两次答复,一次通知您的咨询安排在几日内(按目前统计的状况,我会在3周之内回复给您)在博客中解答,另一次通知您查看我为您特地解答过的相应文章;其余情感咨询(不愿公开的)我将一概不做回复,也不会单独在信件中解答(原因已经说明,不再赘述)。
    7.不是所有的人我都会一一解答,如果咨询信息不在情感范畴或其他原因特殊,我将不对您进行答复,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8.如果您看过之后并且能够接受以上条例,那么欢迎您给我来信进行“情感咨询”。

 

 

注:

·情感咨询信箱地址为:laochoublog#qq.com(#改为@)

·约稿、专栏、广告、合作,请致QQ675985628【加QQ注明原因,望您非诚勿扰

    

 

2009年8月18日

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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