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艺术认知的迷惘
○卢智剑
在学习中国书法艺术的过程中,最让人困惑的问题之一就是“中国书法艺术”的基本概念模糊不清,从古至今仅对“中国书法艺术”的称谓就有多种多样,如“书法”、“书道”、“书技”、“书艺”、“书学”等。为求其究竟本人曾拜访过一些书法家和理论家,也查阅了一些古今书论,结果众说纷纭,让人感到各有其理又莫衷一是,这不得不让人产生“书法理论先天不足与积累相对薄弱①”的看法。从大的意义上来看,对中国书法艺术概念认识上的模糊,是否会影响到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是否会在书法艺术鉴赏与评定活动中缺少科学的依据;是否会在国际文化交往中,因中国书法艺术的基础理论不完善而产生中国书法艺术理论落后的影响。如果我们在书法艺术活动中确实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说,给中国书法艺术下一个科学的定义,应是中国书法界和文艺理论界的责任。
人们对中国书法艺术认识上的不统一,主要是因为中国书法艺术的内涵丰富和外延广泛,使人们难以轻易的通过简单的分析研究而形成系统全面的科学认识。中国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够以独特的艺术形式客观的展现在世人面前,必然有其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个性特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说明其个性特征,也自然会说明“中国书法艺术”的概念。其实,前贤早已对中国书法艺术的方方面面作了深入的研究论述,今人需要的只是经过科学的分析和归纳,从中找出中国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来加以科学的理论完善。我在学习前人对中国书法艺术理论贡献的基础上,利用系统论,行为学,唯物论、辩证法等科学的观点来分析中国书法艺术,产生了如下的认识,旨在从七个方面来说明中国书法艺术的整体特征。基于这一目的,并未对其中的单个问题展开论述,对其中便于理解的问题也只作了纲要或提示性说明,现呈报予书界,愿以此联络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基础理论有系统或独到见地的同仁,以求理论援助。
一、中国书法艺术包含三个层次的行为方式。
中国书法艺术在行为方式上可分为书写、书法、书艺三个层次,其中书写属于基本的行为方式、书法属于规范的行为方式、书艺属于创作的行为方式。
所谓书写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所谓书法是指遵循用笔、结字、章法、书体等书写规范(法度)来书写汉字,所谓书艺是指以表达特定思想情感为目的,通过规范的书写来创造汉字的形式美。
书写、书法、书艺的相同之处在于,三者都属于书写汉字的行为方式,不论三者的目的何在,都要以汉字为表现介质。书写、书法、书艺的区别之处在于,书写不一定都要遵循书写规范,书法则必须要遵循书写规范;而书艺则注重书写塑造,注重通过规范的(有法度的)书写来塑造美的汉字形式。
从书写的层面讲,书法和书艺是书写的一部分,书写可不必达到书法或书艺的标准。从书法的层面讲,书写是书法的行为基础,书艺是书法的行为结果,书法可不造就书艺,但必须通过书写来实现。从书艺的层面讲,书写是书艺的行为条件、书法是书艺的技法条件,三者在书艺这一层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此外,如果用艺术的标准去衡量书写、书法、书艺,三者均可称为艺术。首先,三者都是通过书写来塑造汉字形象;其次,三者都可通过塑造汉字形象来反映自然状态或社会生活;三是,三者都具备美的特征。
由于人们认知书法艺术的程度不同、看待书法艺术的角度不同、衡量书法艺术的标准不同,致使人们对书写、书法、书艺三者是否艺术、谁为艺术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这正是造成人们对书法概念认识分歧的原因之一。当今人们无论怎样认识和称谓中国书法艺术,都应注意到书写、书法、书艺三者是各具艺术特征的递进式的整体。习惯上,人们将中国书法艺术简称为“书法”,这也造成一些对书法艺术认识局限的人只从“书法”这一层面来理解书法艺术(如书法就是书写方法),忽视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整体特征。
二、中国书法艺术受传统哲学思想的影响。
书法作为一种行为方式,必然受到思想意识的支配和影响。书法创作的实质在于书家精神力量的释放,但书家精神力量的凝聚和释放永远摆脱不了其所在哲学环境的影响。中国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够将宇宙万千气象融入汉字笔画的一条线中,是因为中国书法艺术有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语)”及“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石涛语)”等这样一些相应的哲学理念为基础。
从书法的发展史看,中国的传统哲学思想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直影响着书法的发展进程和面貌。如儒家之“中庸之道”强调正统思想与自然形式的中和之美,反映在书法艺术上则表现为法度严谨及平和肃穆。道家之“道法自然”强调超然物外与听任自然的境界之美,反映在书法艺术上则表现为在纷繁之中取玄黑与素白这两种简明的色相,以表达超然之心、塑造空灵之境。释家之“清静寂定”强调随缘自适与自修自遣的清禅之意,反映在书法艺术上则表现为禅心淡味的书斋雅士之气。特别是用道家思想来解释儒家经学的玄学,对晋代及以后书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魏晋之际,在哲学思想上玄学取代了两汉的经学,士人们多“唯玄是务”蔑视礼法,追求个性自由。在书法上他们往往借挥写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王羲之、王献之既是突出代表。二王的书法风格体现了中和平稳、含蓄温籍的审美境界;他们寓性情、襟度、风格于书法之中,体现了刚柔相济,骨肉兼备,气度与韵味的和谐统一。“玄学对晋人书法风韵的影响集中表现在行草书中,行草艺术一片神机,无法而有法,如天马行空,游行自在,故成为了晋人追求自由人格最具体、最适当的艺术表现形式。”②
三、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是前人留下的汉字表现形式和书法理论经验。
所谓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既是由历史沿传而来的汉字表现形式和书法理论经验。包括保留在历代碑帖等载体上的汉字表现形式,保留在历史典籍中的书家传记、书学思想、书法论述,保留在书家心中而得以心口相传的历代书法经验,以及保留在锥形毛笔、松油烟墨、吸水矾纸、砖石瓦砚等工具材料性能和工艺中的历代书家对书法工具材料的使用要求和体会经验等。归纳地看,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主要有两种存在形式,一是精神文化的存在形式,二是客观物质的存在形式。客观地讲,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多是通过物质的载体形态呈现在世人面前的。
纵观中国书法艺术史,前贤给今人留下了丰富的汉字表现形式和书法理论经验,这些丰富的汉字表现形式和书法理论经验标明了中国书法艺术从实用到艺术再到实用艺术的这样一种发展脉络,构建了中国书法艺术以笔墨在纸上书写汉字来表达思想情感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这样一种独特模式,导引了中国书法艺术在形式上求美观、表现上求丰富、书写上求便捷、表达上求随意、交流上求规范的这样一种发展趋势,为今人继承传统的书法艺术提供了宝贵的资源。
书法传统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书法传统的稳定性,而后人对书法传统的学习又决定了书法传统的发展性。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需要继承与创新。继承传统就要把握脉络、顺应趋势、创新形式、表现时代、完善理论。汉字作为交流工具,具有点画结体固定不变的一面,而作为艺术形式又有变化不定的一面。因此,当代中国书法艺术的创新,应是在继承和弘扬“以锥形毛笔在宣纸上书写线性点画墨迹来结字达意”这样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以汉字表现为主的形式与技法的创新。
四、中国书法艺术的载体是汉字表现形式。
任何艺术都有其特有的存在方式,以作为其内容的载体,中国书法艺术的存在方式就是中国人在历代书法艺术创作活动中所创造和总结的、丰富多彩的、生动优美的汉字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字体形式。
(1)以字体分:楷书、行书、草书;碑书、隶书、籀书、篆书、美术字等。
(2)以书家风格分:颜、柳、欧、赵等。
(3)以艺术流派分: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写经、台阁、馆阁、贴学、碑学等。
2、章法形式。有横式、竖式、斜式、聚散式、错落式、疏密式等。
3、装饰形式。有中堂、条幅、楹联、扇面、手札、信签、册页等。
4、承载形式。有陶瓷、甲骨、简牍、砖瓦、崖壁、碑碣、钟鼎、绢帛、纸张、牌匾、皮革等。
5、技法形式。
(1)用笔形式:方笔、圆笔、连笔、断笔、颤笔;中峰、侧锋、藏锋、露峰、顺峰、逆峰、飞白等。
(2)用墨形式:浓墨、淡墨、干墨、湿墨、枯墨、润墨、焦墨、朱墨、金、银、彩等。
(3)用纸形式:生宣、熟宣、夹宣,白宣、彩宣、仿古、撒金、套印等。
(4)刻写形式:木刻、竹刻、石刻、砖刻、骨刻等。
(5)工艺形式:铸造、雕刻、镶嵌、镏金、琉璃、霓虹灯等。
五、中国书法艺术的意蕴是汉字表现形式所表达的思想情感,及其引发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
书法艺术的意蕴,是指书法艺术的汉字表现形式表达的思想情感,及其引发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书法艺术的汉字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其所表达的思想情感多种多样,其所引发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更是千姿百态,这些都是构成书法艺术意蕴的基本要件。在这些基本要件中,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汉字表现形式及其所表达的思想情感直接引发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二是笔墨形态所引发的与汉字表现形式及其所表达的思想情感相应或超脱其而独立存在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
在书法艺术意蕴的构成中,由笔墨形态所引发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起着重要作用。所谓书法艺术的“气韵”和“神采”,实际上就是由“笔势”“墨气”“节奏”等笔墨形态所引发的意念指向,进而生成的一种具体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书法笔墨形态既笔势和墨态。笔势既笔画形质所展现的态势,墨态既墨色形迹所展现的状态。由笔势墨态所引发的意念指向而生成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使中国书法艺术具有了无限丰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如笔势的呼应③、对比、顾盼、频率等;墨态的干湿、浓淡、明度、色阶等,以及笔势墨态的规模、趋势、范围等,都是生成书法艺术意蕴的气势、气脉、气象、情调、趣味、神韵等具体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的重要因素。
笔墨形态所引发的意念指向而生成的情感状态或意境形态,可延续或弥补书法作品言所不尽之意,即文字语言难以直接表达的情感内容。所谓:“睹物像以致思,非言辞之所宣。(西晋.卫恒《四体书论》)”。笔墨形态不但能生成《兰亭序》和《祭侄稿》那样的,与作品文字语意相得益彰的情感状态和意境形态,还能生成超脱文字语意而独立存在的,纯由线迹符号引发的情感状态和意境形态。如果我们将两千多个尚未解疑的甲骨文符号,用笔墨形态表现出来,必然会被其引发生成的那种独特的非语意的古朴神秘的情感状态和意境形态所感染或陶醉。可以说,书法笔墨形态的这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力,正是构成书法艺术生命意蕴魅力的重要因素。
书法笔墨形态所生成的诸多情感状态和意境形态,之所以能够惬意情怀,是因为其所生成的这些情感状态和意境形态,具备了与自然形式美相应的艺术特征,这也正是古人强调“道法自然”的原因之一。在书法创作中常会出现所谓意外赏心悦目的艺术效果,这种“意外”实际上是笔墨形态所生成的某种情感状态和意境形态与自然之天籁产生了共鸣。这种“共鸣”被古人认为是“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唐.虞世南《笔随论》)”可见,古人在书法艺术的创作活动中,也已在寻求能够与书法艺术之“玄妙”(意蕴)相“神遇”(共鸣)的自然之美了。只不过书法意蕴与自然之美的这种“共鸣”难以把握,所以古人才有了“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的感叹。
六、中国书法艺术的艺术标准是形质优雅、意蕴生动、形神兼备。
由于人们在不同时代、不同意识、不同情感下,书法创作时追求的目的不同,解读书法作品时衡量的标准不同,自然地产生了不同的、多样的书法艺术标准,但这并不说明书法艺术就没有一致的艺术标准了。纵观前贤在书法艺术活动中总结出的各类书法艺术标准,大体可归纳为形式标准、内涵标准、综合标准三个方面。在这三个方面中,最终用于衡量书法作品的艺术标准主要有三,即:形质优雅、意蕴生动、形神兼备。
1、所谓形质优雅是对书法作品形式而言的标准。主要衡量作品形质、字体形质、线迹形质等是否符合在历代书法艺术实践活动中总结出的形式美标准。
2、所谓意蕴生动是对书法作品内涵而言的标准。主要衡量作品气象、文字神采、线迹韵律等是否具有鲜活的生命特征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所谓形神兼备是指书法作品是否达到了形质优雅与意蕴生动和谐统一的标准。如孙过庭所讲“穷变态于毫端,和情调于纸上”,这应是衡量书法艺术的最高标准。
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追求和展现书者思想与书写形式、书者情性与书写法度的和谐统一。换言之中国书法艺术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书法来表达思想情感,而表达思想情感又必须通过书法艺术这种形式来实现。为此,孙过庭在《书谱》中有这样的论述:“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然后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故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再有,汉代文学家杨雄讲“书者,心画也。”
东汉文学家蔡邕讲“书者,散也。欲书先散于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韩愈在《送高闲序》④中提出“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晋人在书法时追求“立象尽意”、“以形写神”,这些都是在强调书家要将内在的情感通过相应的书法艺术形式表现出来。也正是因为历代书家这种崇高的艺术追求,才会在书家的心目中升华出“形质优雅、意蕴生动、形神兼备”这一完美的书法艺术标准。⑤
七、中国书法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是以线性水墨笔迹结字、造势、达意。
汉字的书写在书界被称之为“结字”,而结字的基本方式是“积起点画”,可见“点画”是表现汉字最基本的材料。由于书法而成的汉字点画主要是由线性水墨笔迹呈现的,书家多是通过使用汉字线性水墨笔迹特有的形质语言来创作独具风格又丰富多彩的书法艺术作品。因此,以线性水墨笔迹结字、造势、达意,便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
1、汉字线性水墨笔迹有其固有的形质。
笔画水墨线迹的形质主要包括:
形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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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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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长短、曲直、方圆、尖平、凹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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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刚柔、软硬、轻重、强弱、虚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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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迟速、行顿、快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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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饱满、干涸、湿润、凝重、含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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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弥漫、蔓延、流动、渗化、呼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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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感:圆滑、毛涩、完整、残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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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上下、左右、聚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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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度:宽窄、点面、疏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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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收放、张弛、松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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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积:薄厚、大小、粗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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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调:冷暖、明暗、深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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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汉字线性水墨笔迹可以创造出丰富的语言形态。
1)自然物质形态。如古人所谓的“屋漏痕”、“印印泥”、“锥划沙”、“折钗骨”、“棉里铁”、“金石味”、“铁画银钩”、“万岁枯藤”“长枪大戟”、“行云流水”、“云烟缥缈,大气淋漓”、“干裂秋风,蕴含春雨”、“劲松倒折,落挂石崖”“珠落玉盘,星列河汉”“戈戟钴锐可谓,物像生动可奇”等。
2)生命精神形态。如古人所谓的“气韵”、“气脉”、“气血”、“骨肉”、“筋骨”、“风骨”、“神韵”、“神采”、“神气”、“灵动”、“恣肆”、“老辣”、“恬淡”、“笔墨酣畅,全以神行”、“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东汉.蔡邕《笔论》)”等。
3)音乐形态。如书法节奏:是指将笔墨的各种形质按特定的结字方式、字体形态、章法形式进行有组织的排列而造成的音乐节拍效果。如书法旋律:是指将笔墨的各种形质按特定的结字方式、字体形态、章法形式组织起来的节奏序列。
3、汉字线性水墨笔迹之个性是决定书法风格的主要因素。
书法作品所呈现的老辣与恬淡、沉着与流美、朴拙与飘逸等艺术特色,很大程度上是由书家独具个性的汉字线性水墨笔迹决定的。“线条个性成为历代书法家的风格标志,而风格强烈、个性特点明晰的书法家,其线条必定有明显的独特性。比如:王羲之、颜真卿、怀素、黄庭坚、弘一法师等,线条个性强、别具特色,所以才有了他们自己的书法风格。”⑥
4、汉字线性水墨笔迹可以创造出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艺术意境。
古人云:“翰墨功多,造妙境耳”。丰富的汉字线性水墨笔迹能够在书法作品中营造出情景交融、虚实相生,蕴涵和昭示深刻人生哲理及宇宙意识的至高境界,使书家情感与客观物象得到有机的统一。正如孙过庭在《书谱》中讲到的:“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
综上所述,中国书法艺术作为民族化和独立的艺术门类,是在中国哲学思想和汉语文化体系的影响下,在继承和借鉴传统书法理论经验和汉字表现形式的基础上,以汉字表现形式为载体,以书写、使用、表现汉字为基本技能,以锥形毛笔、松油烟墨、吸水矾纸、砖石瓦砚等为主要工具材料,以线性水墨笔迹为表现手段,通过规范的(有法度的)书写等方式,来塑造形质优雅、意蕴生动、形神兼备的汉字表现形式,以追求和展现书者思想与书写形式、书者情性与书写法度的和谐统一。简言之:中国书法艺术就是以笔、墨、纸、砚等工具材料,以线性水墨笔迹为表现手段,通过规范的书写方式来塑造形质优雅、意蕴生动、形神兼备的汉字表现形式,以表达特定思想情感的艺术。或者说,中国书法艺术是在特定思想情感的指导支配下,以笔、墨、纸、砚等工具材料,以线性水墨笔迹为表现手段,通过规范的书写方式来塑造汉字形式美的艺术。
註:
①《书法美学》陈振濂主编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
②《中国书法艺术史》刘守安主编,宁夏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③
笪重光在《书筏》中将“呼应”解释为“起笔为呼,承笔为应”。除此,本文中的“呼应”还包括笔势营造的意念指向所产生的“呼应”。如:“空中做势”、“笔断意连”等。
④《正续古文辞类纂》[清]
姚鼐、王先谦选编 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
⑤
本文中对虞世南、韩愈、蔡邕书论的理解,得意于天津文联理论家王全聚先生在天津师大书法本科班上的授课内容。
⑥《书法线条赏析与品评浅识》颜默论述,《书法导报》2007年4月25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