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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日以承欢,莫待丁兰刻木祀

(2016-01-22 18:32:01)

爱日以承欢,莫待丁兰刻木祀

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

 

叶建华

 

“爱日以承欢,莫待丁兰刻木祀;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这句《贤文》的意思是:子女侍奉父母,膝下承欢要珍惜时日,不要像丁兰那样,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来祭祀就为时已晚。杀牛来祭奠死去的父母,还不如在生之时照顾好父母的日常生活。

这句《贤文》里引用了孝子丁兰的典故。大家可能听说过我国历史有“二十四孝”之说。“丁兰刻木事亲”便是其中的一例。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要打声招呼,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这个典故有些神信色彩,现代人不必仿效,只要理解孝道的实质即可,不必仿效古人的愚孝。

“爱日以承欢,莫待丁兰刻木祀;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这句《贤文》有一定的现代意义。它教育我们,履行孝道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即父母在生时应该抓紧履行,假如等到年迈的父母离开人间再来思念报答,就后悔莫及。只要我们有能力就应该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否则,即使杀牛宰羊,耗费巨资祭祀死去的父母也没有什么意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少子女对在生的父母毫无敬意,从不注意父母的感受,而当父母去世时却大操大办,无限风光,其实那种子女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希望通过父母排场的丧事来获得孝子虚名。还有些地方乡村干部,倚仗手中的权势,为父母购置豪华墓地,侵占百姓的耕地,这种人的所为,是违背父母心愿和民意的,不仅不能算是孝子,而是不肖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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