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160120 中枢破坏与三买卖

(2016-01-20 15:56:20)

  今天给同学们讲点儿新的内容,就是中枢破坏和三类买卖点的异同。首先还是把大盘走势先分析一下。当然了,大盘走势是不用分析的,当下就可以。主要还是解释一下同学们的疑惑。

160120 <wbr>中枢破坏与三买卖
  16点开始向上延伸的线段,什么时候完成?注意看,用白线画的就是特征序列,都是一笔走势。就是说,在线段延伸过程中,只有一笔走势的调整,是不能完结线段延伸的。到昨天收盘时,那个绿箭头高点,前面已经没有了特征序列缺口了。因为昨天的交易结束了,所以不能进行当下的判断,原因就是不知道今天开盘是否会影响到线段的延伸。假如今天高开并且不背驰,16点的线段依然会继续延伸。

  今天开盘是低开的。从绿箭头向下只是一笔走势,还是不能破坏线段。后面又创了新高到17点,为没有特征缺口创新高背驰的情况。 有同学们说,昨天的绿箭头处当下判断高点可以吗?当然是可以了,如果是T操作,一点问题都没有。

  有同学对当下的判断没有信心。你完全可以用确认的方法,就是等待17点下来的走势,2点向下跌破1点,这个反向线段成立,然后确认16点向上的线段完成。

  市场走势没有什么百分之百的确定性,这个一定要想明白,不是说,你掌握了某个理论,就可以将市场走势做到极致。如果市场走势有确定性的东西,现在的人多聪明啊,编一个程序什么的,整个世界都是你的了。

  同学们在学习中,不要钻什么牛角尖,在分析和操作中,只要是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就可以了。

  18点的判断,就更简单了。4点低于1点,走势继续,6点突破3点,没有特征缺口,7点不创新低,确认18点是17点开始的线段完成点。为第二种情况。

  今天相当于,对机械化分析和操作又练习了一次,希望同学们认真体会,争取早日变成自己的东西。

  当下走势,18点高于13点,为第三类买点。18点开始向上的线段延伸未结束。

  下面开始讲解新的内容,中枢破坏和第三类买卖点。

  中枢破坏和第三类买卖点,概念相近,确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在讲解中枢时,有中枢定理三: 当且仅当一个次级别走势离开中枢,其后的次级别回抽走势不重新回到该中枢内,为中枢的破坏。

  第三类买卖点定理:当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上离开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试,其低点不跌破中枢的高点,为第三类买点,三卖点反之。

   注意,两个定理中间对走势的描述,中枢破坏用的是走势,而三买卖用的是走势类型。

   首先区分走势和走势类型的区别,走势讲的是未完成的状态,就是一个正在延伸过程中的形态,是动态的,是处在变化过程中的。

  走势类型讲的是已经完成的形态,是不能再发生变化的,是静态的。这两个概念同学们一定要想明白。

  实际上,一个走势从转折开始,都必然的从动态的走势最终演化为静态的走势类型,就像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进入了一个动态的走势过程,一直到死,这个动态就结束了,就变成了静态的不能再变化的人生终完美了。

  股票走势如人生,讲的就是这个变化过程。而缠论研究的也是这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有诸如第二类,第三类买卖点等分析和操作的位置。

  走势吗,就是未完成的。所以中枢的破坏,就可以是未完成的走势类型进行破坏。就是说,除了走势类型可以对其进行确认,一个正在进行中的走势也是可以对中枢进行确认的。

  想着同学们可能不理解,还是图示一下吧。

 160120 <wbr>中枢破坏与三买卖
 注意看,上图,1 4为中枢。4到5为离开的次级别走势类型。5到6一个向下的次级别走势类型没有跌破1 4中枢,为标准的第三类买点。

   在4到5这个次级别的走势类型中,红到绿箭头实际上为这个次级别走势类型的第一个中枢,该中枢就是一个走势,因为4点后的走势还在延伸中,那么4到绿箭头,绿箭头到红箭头,都不可以称之为类型,这个中枢走势就是对1 4中枢的破坏。缠中说禅把它称作双回拉走势,我把它称作强势三买点。同学们还没有学习级别,所以现在还不能有更详细的讲解,也可以这样理解,次级别的中枢可以是对本级别中枢的确认。

  红到绿箭头位置介入操作的是4点开始的上涨走势,而6点介入操作的是5点开始的盘整走势。两者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

  在红到绿箭头处进行分析和操作,才是真正的三买点操作,而在6点进行的分析和操作,虽然也是三买点的操作,其实际意义就相去甚远了。

    先到这儿吧。祝同学们学习愉快!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