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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炒业主 到底为哪般?

(2009-10-26 14:52:01)
标签:

杂谈

分类: 生活安全

主持人:从年初开始,赵先生家的邻居忽然就多了起来。在同一层楼里一共有4单元住房,可后来有三户都成了英语培训学校的教室。从此,赵先生家的日子就再也不得安宁。学生在隔壁是又唱又跳,赵先生连睡个踏实觉都成了奢望。忍无可忍之下,赵先生就把培训学校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培训学校在15天之内,立即停止在该小区住房内办学。如果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以炒物业的鱿鱼。我们都知道,物业公司,就是应该为居民服务的,有的居民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就可以经业委会组织,把物业公司炒掉,新聘请一个,可是,您听说过物业炒业主的吗?

 

在这个小区的每幢楼门口,都贴着这么一份公告。公告称: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将于2009年10月20日开始对本小区停止一切物业管理和服务。物业停止服务,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物业说,是因为住户欠了他们600多万。而对于欠费的业主,也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催缴。

难道真是业主欠费把物业给逼走的吗?

居民说,如果是恶意欠费是不应该的。居民们都准备好了缴费的钱,可是小区的问题没解决,这钱,不能交。而且物业公司把小区里的公用设施,都利用来赚钱了。厕所改成了熟食店。厕所旁边原来是小区垃圾处理站和车位,如今也摇身一变,成了正在装修的商店。小区北边的一块停车场上也被改建成了一个简易房。解说:除了改建,一楼底商开饭馆的问题,也让居民们很受影响。噪音大不说,还影响居民休息。

而面对这些问题,物业的回答是:居民不叫物业费,只好自己想办法赚钱。

物业也有自己的苦衷,可是,未经业主同意,就改造公共设施、改建公共场所,还把一楼底商出租开饭馆,这些做法是不合法的。

 

主持人:律师说,业主和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条例》的时候可以约定,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可以用缓缴物业费的办法,来督促物业改善服务。但兵法有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以恶制恶,只会让事态更加恶化,更何况这个小区本身就有业委会,完全可以由业委会出面,和物业协商,还可以上诉法庭,申请法律仲裁,甚至可以炒掉旧物业,聘请新物业。毕竟我们处在一个理性社会,法治国家,遇到问题最好的方法,还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小区业委会正在积极的找新的物业公司,等找到之后,他们将按照法律程序和和旧物业公司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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