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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温州市第六届新闻奖教金、第五届终身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05-02 17:34:00)
标签:

教育

分类: 文件通知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温州市第六届新闻奖教金、第五届终身
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表彰取得突出业绩的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温州市第六届新闻奖教金、第五届终身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温教发〔201229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温州市第六届新闻奖教金、第五届终身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第六届新闻奖教金优秀校长奖评选范围为在中小学(含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下同)任职年限满5年(指 2012910日前5年,下同)以上的现任校长(含副校长);新闻奖教金优秀农村教师奖评选范围:除安阳、玉海和锦湖三个街道外的中小学工作满8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5《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新闻奖教金评奖暂行办法》第四、五条。

(二)第五届终身班主任奖评选范围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且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小学男30年、女25年和中学男28年、女23年及以上的中小学现任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6《温州市终身班主任奖评奖暂行办法》第四条。

(三)第五届师德楷模奖评选范围为在温高校和中小学现任教师(教龄原则上不少于5年)。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7《温州市师德楷模奖评奖暂行办法》第四条。

温州市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省特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中高和已获上述三项奖之一者不列入以上评奖范围。校长(副校长)不参评优秀农村教师奖终身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

二、推荐名额与方法

(一)推荐名额

 

 

直属学校

安阳学区

塘下学区

莘塍学区

飞云学区

马屿学区

高楼学区

湖岭学区

陶山学区

优秀校长奖

27

6

4

3

3

3

2

2

2

2

优秀农村教师奖

24

3

2

4

4

3

2

2

2

2

终身班主任奖

45

5

8

6

6

4

4

4

4

4

师德楷模奖

42

7

7

6

5

4

4

3

3

3

(二)推荐程序

1.各教育学区、各直属学校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各类先进,严格审核被推荐人的上报材料,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2.市教育局组成评委会,按照推荐人选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以被推荐人考核成绩排名向温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各教育学区、各直属学校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向全体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在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下,充分依靠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自下而上,把一贯执行教育法规、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真正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的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评选出来,保证评选质量。

各校要对违反师德规范的参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一)新闻奖教金评选报送材料为《新闻奖教金优秀校长奖推荐表》或《新闻奖教金优秀农村教师奖推荐表》及其量化考核表(详见附件1--4)和推荐事迹两份(推荐人所在学校撰写字数2000字左右材料),推荐人选相关学历、荣誉等证书复印件一份(各直属学校、各教育学区校对核实后逐件加盖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下同)。

二)终身班主任奖报送的材料为职称评审表、年度考核表、班主任补贴发放册等证明班主任工作年限的材料复印件;从事班主任工作以来取得的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一份及推荐事迹一份(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撰写字数2000字左右材料)、《温州市终身班主任奖推荐表》及其量化考核表、《班主任工作经历公示表》和《温州市终身班主任奖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7--10)。

(三)师德楷模奖报送材料为《温州市师德楷模推荐表》及其量化考核表和典型事迹材料,(详见附件 11--14 )及其鉴定表(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涉及人名、地点、校名一律用”某某”代替)个人荣誉、教育成果获奖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上述各类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学校、教育学区审核签字盖章后,由教育学区和直属学校统一于518日前上报瑞安市教育局政工科。同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推荐事迹材料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县(市、区)××(学校名称)××(姓名)]发至邮箱:lh0917001@126.com。联系人:陆晖,联系电话:65802359。(有关表册请在瑞安教育信息网“表册下载”处下载)

各教育学区、各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做好考核、初评和推荐等有关工作,评选推荐过程坚持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评选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评奖推荐工作要确保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附件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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