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瑞安市语言文字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4-25 18:25:02)
标签:
教育 |
分类: 文件通知 |
瑞教办义〔2012〕44号
关于举办瑞安市语言文字工作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机制,提高语言文字骨干队伍的科研素质和管理水平,推动语言文字事业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有序地发展,根据《省语委和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语言文字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浙语〔2012〕2号),经研究,决定举办瑞安市语言文字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范围
论文内容可以涉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方面面。可以是语文生活的基本状况调研,语言文字热点问题分析,也可以是语言文字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对策研究等。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应当具有时代性、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力求理论联系实际,提出的问题有现实性、普遍性,对策有原创性和可行性。
(二)论文应当主题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流畅。
(三)参评论文应未经发表、未参加过任何评选活动,字数在5000字以内。
三、参评程序
5月20日前将参加复评的论文送市教育局义教科(二)。联系人:吴微春,联系电话:65651235。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本次论文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抄袭。希望各单位及时将通知传达落实,发动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爱好者踊跃参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