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2009-04-29 16: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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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肥料复合微生物生物肥料ny/t798-2004杂谈 |
分类: 微生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
Compound
2004-04-16发布
前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辽宁省土壤肥料总站。
本标准起草人:冯瑞华、李俊、沈德龙、樊蕙、于向华、麻林涛、李力、刘亚林。
复合微生物肥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合微生物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GB
GB/T
GB/T
GB/T
NY
3 术语和定义
复合微生物肥料是指特定微生物与营养物质复合而成,能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的活体微生物制品。
4 要求
4.1 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应安全、有效。生产者须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以及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采用生物工程菌,应具有获准允许大面积释放的生物安全性有关批文。
4.2 成品技术指标
4.2.1 外观(感官):产品按剂型分为液体、粉剂和颗粒型。粉剂产品应松散;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具有吸水性。
4.2.2 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技术指标见表1。
项
液
有效活菌数(cfu)a
总养分(N+P2O5+K2O),% ≥ 4.0 6.0 6.0
杂菌率,% ≤ 15.0 30.0 30.0
水分,% ≤ — 35.0 20.0
pH值
细度,% ≥ — 80.0 80.0
有效期b,月 ≥ 3 6
a
b
4.2.3 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中无害化指标见表2。
参数
粪大肠菌群数,个/g(mL) ≤ 100
蛔虫卵死亡率,% ≥ 95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mg/kg ≤ 75
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mg/kg ≤ 10
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mg/kg ≤ 100
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mg/kg ≤ 150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mg/kg ≤ 5
5 试验方法
5.1 仪器设备
5.1.1 生物显微镜;
5.1.2 恒温培养箱;
5.1.3 恒温干燥箱;
5.1.4 超净工作台或洁净室;
5.1.5 电子天平(或精密天平,下同);
5.1.6 摇床;
5.1.7 蒸汽灭菌锅;
5.1.8 试验筛;
5.1.9 酸度计。
5.2 试剂
方法中所用的试剂,在未注明其它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
5.2.1 无离子水、无菌水(或生理盐水,下同)、蒸馏水。
5.2.2 检测用培养基:根据所测微生物的种类选用适宜的培养基。
5.3 产品参数的检测
5.3.1 外观(感官)的测定
取少量样品放到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颜色、形状、质地。
5.3.2 有效活菌数的测定
5.3.2.1 系列稀释
称取固体样品10
用5
5.3.2.2 加样及培养
每个样品取3个连续适宜的稀释度,用0.5
每一稀释度重复3次,同时以无菌水作空白对照,于适宜的条件下培养。
5.3.2.3 菌落识别
根据所检测菌种的技术资料,每个稀释度取不同类型的代表菌落通过涂片、染色、镜检等技术手段确认有效菌。当空白对照培养皿出现菌落数时,检测结果无效,应重做。
5.3.2.4 菌落计数
以出现20~300个菌落数的稀释度的平板为计数标准(丝状真菌为10~150个菌落数),分别统计有效活菌数目和杂菌数目。当只有一个稀释度,其有效菌平均菌落数在20~300之间时,则以该菌落数计算。若有两个稀释度,其有效菌平均菌落数均在20~300之间时,应按两者菌落总数之比值(稀释度大的菌落总数×10与稀释度小的菌落总数之比)决定,若其比值小于等于2应计算两者的平均数;若大于2则以稀释度小的菌落平均数计算。有效活菌数按式(1)计算,同时计算杂菌数:
式中:
nm
k
v1
v2
v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