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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情形下律师辩护要点

(2023-09-02 08:41:32)
标签: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情形

律师辩护要点

分类: 律师辩护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情形下律师辩护要点

 

李有法律师,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国路信义巷11号院   电话13072917067  029-87435502 87444046 .

1、律师应详细阅读案件资料,梳理案件事实。从中发现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是否存在被告人经电话传唤到案,且如实供述,从而构成自首的情形,是否存在协助办案单位抓获同案,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构成立功等情形。若涉及共同犯罪的,则核对当事人是否为从犯,或者相较同案作用小,是否构成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否存在未成年人等应当从轻情节,被害人有无过错,是否属于邻里矛盾引发的纠纷等。

2、若涉及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等,能否在一审阶段促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书。

3、被告人本人是否愿意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若愿意,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办理。

4、庭审及庭后辩护词中重点围绕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或刑罚执行方式等提出辩护意见。例如请求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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