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妨害药品管理罪理解和适用

(2022-09-26 11:51:03)
标签:

365

妨害药品管理罪理解和

分类: 其他常见犯罪

                       妨害药品管理罪理解和适用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条文理解】

妨害药品管理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妨害药品管理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实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本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药品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人的健康权、生命权等合法权益;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申请、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只能是申请、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申请、生产、销售、进口药品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且足以严重威胁人体健康,而仍然申请、生产、销售、进口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申请、生产、销售、进口药品行为通常是为了谋取非法利润,但该目的不是本罪成立的必备条件。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出于过失实施了上述行为的,则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司法适用】

本罪是具体危险犯,要求行为人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申请、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危险,是本罪的成立条件。即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不是本罪的入罪条件,而是加重处罚条件。

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即可构成犯罪。本罪与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之间,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同时触犯该数个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