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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唐朝买房?
假如你在20年前买了一件商品,如今想要把它卖掉,不但这20年你没有白用了这件东西,而且你还能赚取1000%的利润,同时免去了折旧费用,世上究竟有这样的好东西吗?当然,这东西就是“房子”。
2009年随着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的到来,中国经济增速渐缓,买房人理应减少,房价也应下降,然而包括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之内的中国的房价却逆市大幅上扬,这种现象的出现不得不让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瞠目结舌,越发证明了一句流行了近百年的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
生活中总是有很多反常的现象,甚至反市场现象。生命存在变数,就像天上有很多云,你不知道哪一块会下雨。但解读这一现象其实也简单,事实上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置产置业作为成功者的标志,今天我们的血管里流着的仍然是祖先的血液,DNA数千年不变。
杜甫早在繁荣一时的唐朝就喊出了“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口号。虽然口号的提出已然过了盛唐的时代,但就算是今天看来,也是有着未雨绸缪的独特眼光。
唐玄宗在位时,土地政策里有这么一条:“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思就是说,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如果是平民家庭,每三口人给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每五口人给一亩宅基。另外老百姓也可以购买宅基,但是购买的面积有限,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指标。不过在唐朝,商人也属于贱民,即便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用这20亩地搞开发,一两年就玩完了。你会问:如果超标买地会怎么样呢?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10大板。
杜甫在当时显然不是商人,他也买不起房,但“杜甫草堂”至少证明了唐朝可以盖房的理论是真实可靠的。于是,相比于现代社会的情况,买房出出现了最大的优势,也就是现代房价居高不下的最根本隐患,唐朝政府划地解决住房问题。
除了划地让群众自己盖房,唐朝人买房也要考虑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合适。古人跟我们一样重视居住环境,既然不是为了炒房,那么对待自己,中国人也永远不会吝啬,于是另一个问题又表露出来:买房过程中出现纠纷怎么办?其实不然,唐朝卖房过程远远比现代要轻松简单,前提是你得有足够的实力去拥有这套房。现在人买房之前,一般都是调查房子的权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过关。而古代人买房之前,主要不是调查房子的权证和质量,而是调查卖主,搞清楚他的家人和邻居是否同意他卖房,因为在古代,一所房子能不能出售,并不需要通过物价局、房管局的批准,却需要通过卖主家人和邻居的批准。
既然手续不同,事后出现的问题当然也会截然不同,现代人可以通过胡搅蛮缠和一本正经的法律途径讨还公道,但身在唐朝,如果房子出现问题,甚至连原房主的邻居也会受到牵连,这种情况下,“人人自危”房子的质量也可想而知,那是相当的好。
唐时,出现了专人开发商铺,盖好之后,或租或卖,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但是所有这些开发商都不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他们中间甚至包括了当时的政府官员。也就是说,他们搞房产开发只是多元化经营的一种,没有谁只靠卖房子吃饭。从唐朝到清末,中国一直没有职业的开发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便是在唐朝,政府和开发商或者说政府和房地产的关系就异常密切,这也无怪乎现代房地产出现如此局面了。
身在唐朝,按照今天普通的家庭格局,每一户老百姓都不至于为了一套房子一筹莫展,买不起可以盖,盖不起可以跑,跑到荒山野岭自给自足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虽然在唐朝买房是天方夜谭,但至少唐朝人关于买房卖房的那一套智慧理论对后世今天仍然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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